來源:衡東縣稅務局 ???? 發布時間:2023-09-11
【享受主體】
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 券提供融資擔保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以下稱 “原擔保” )提
供再擔保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 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
入, 以及為原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
稅。
【享受條件】
1.農戶,是指長期( 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 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 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 戶,國有農場的職工。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 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 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 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 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 生產經營。農戶擔保、再擔保的判定應以原擔保生效時的被擔
保人是否屬于農戶為準。
2.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 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原擔保生效時的實際狀態 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原擔保生效前 12 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
定,不滿 12 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
續月數×12
3.再擔保合同對應多個原擔保合同的,原擔保合同應全部
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否則,再擔保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
表相應減免稅欄次。
2.辦理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
理。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
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 號)
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
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農戶、小微企業和個體
工商戶融資擔保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8 號)
4.《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
業〔2011〕300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