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民政局 ???? 發布時間:2024-04-03
各鄉鎮民政辦、財政所:
根據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的通知》(湘民發〔2024〕12號)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提高全縣困難群眾救助保障相關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分別提高至8400元/年(700元/月)、5400元/年(45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人均收入基準線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確定。
二、提高特困供養對象年度供養標準
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確定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我縣城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10920元/年(910元/月);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7020元/年(585元/月)。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應分為全自理、半自理、全護理三檔,分別按不低于當地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測算安排照料護理費。
三、提高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
社會散居孤兒、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提高至1150元/月、1600元/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孤兒標準同等保障。
四、執行時間
以上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已將"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納入2024年十大重點民生實事和實施民生可感行動管理清單。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全力抓好落實,把實事辦好,確保提標工作順利開展。
(二)精準認定對象。民政部門要認真做好各類保障對象的審核確認工作,精準核算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嚴格規范審核確認程序,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三)強化資金保障。民政部門要加強與財政部門對接, 共同做好資金測算,統籌使用中央和省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積極籌措資金,規范管理和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門要按照提標要求和支出責任,足額安排2024年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所需資金。
(四)抓緊組織實施。各鄉鎮要及時對最新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進行有效公示和宣傳;民政各相關業務股室要加快工作進度,做好提標補發前期準備工作,并加強與財政部門對接,確保在5月底前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提標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對象手中。
衡東縣民政局 衡東縣財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