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人社局 ???? 發布時間:2020-06-03
主辦單位:衡東縣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業務辦理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2、《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
3、《關于印發加強工傷康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7號);
4、《關于印發〈湖南省工傷康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勞社工字〔2007〕122號);
5、《關于印發〈工傷康復診療規范(試行)〉和〈工傷康復服務項目(試行)〉的通知》(勞社部函〔2008〕31號);
6、《關于印發〈湖南省工傷康復管理服務試行辦法〉的通知》(湘勞社政字〔2008〕5號);
7、《關于印發〈湖南省工傷康復診療規范(試行)〉和〈湖南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結算標準(試行)〉的通知》(湘勞社政字〔2008〕6號);
8、《湖南省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湘勞社政字〔2004〕21號);
9、《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傷保險待遇有關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湘醫險函〔2008〕9號)。
業務辦理時間及時限:每月上旬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業務辦理流程:
1、協議資格申請
醫療康復服務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向工傷經辦機構提出協議資格申請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原件和復印件等資料;
2、協議資格審核
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對醫療康復服務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協議資格;
3、協議簽訂
與符合工傷保險服務協議要求的醫療康復服務機構或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4、聯網
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安裝相關軟件,并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實施聯網。
5、早期介入、醫療康復與社區康復
(1)早期介入:根據工傷快報信息,組織專家赴工傷醫療協議醫院,對危重或可能存在嚴重殘疾的工傷職工進行工傷康復早期介入,并詳細填寫《湖南省工傷職工工傷康復早期介入記錄表》;
(2)醫療康復:有康復指征者,填寫《湖南省工傷康復申請表》,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到工傷康復協議機構進行住院康復;
(3)社區康復:為了幫助工傷職工全面回歸家庭、社會和職業,工傷職工康復出院后,應指導家屬和單位對其家居環境進行改造以及工作職務重整等;
6、監督指導
根據有關政策與協議條款對協議機構進行及時指導,以及實時監督管理;
7、工傷康復及輔助器具費用結算申報:
(1)材料準備
工傷康復協議機構申報工傷康復費用聯網結算時,須提供:
1 《湖南省省直管單位工傷醫療費用結算匯總表(住院)》、《湖南省省直管單位工傷醫療費用結算匯總表(門診)》(溫馨提示:醫保科負責人應簽字并蓋醫保科、財務科公章);
2 《湖南省省直管單位工傷職工住院費用支付結算表》、《湖南省省直管單位工傷職工門診費用支付結算表》(溫馨提示:工傷職工或家屬應簽字、留聯系電話并蓋住院科公章);
3 《工傷認定決定書》(溫馨提示:復印件應復印清楚,特別是市州勞動局工傷認定專用章應清晰可見,空白處注明“已查看原件”簽名后加蓋醫保科公章);
4 《湖南省工傷職工配置、更換輔助器具通知書》。
(2)受理
上述材料符合有關政策,則當場受理,并填寫《湖南省工傷保險待遇申報單》存根聯及回執單,其中回執單給醫院;如果不符合,當場告知原因,并退回所有申報資料。
8、初審;
9、復審;
10、中心主任核定;
11、業務監管處復核;
12、財務審計;
13、局領導批準;
14、財務支付。
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