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人社局 ???? 發布時間:2017-11-20
衡東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城鄉居民醫保公共服務辦事指南
事項類別及編號:基本醫療
一、辦理依據
1.湘政發[2016]29號文件
2.湘人社發[2016]88號文件
3. 衡政法[2017]2號文件
4.東政函 [2016]77號文件
二、辦理對象及范圍
1.農村農民、
2、城鎮非從業人員、
3、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及國家和我省、市、縣規定的其他人員。
三、辦事條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辦事條件:當年度已參保。
住院:
1、原始住院發票;
2、住院費用總清單;
3、疾病診斷證明書及出院小結;
4、本人身份證原件(16周歲以上),戶口本復印件(16周歲以下),代辦者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原合作醫療卡可繼續使用;
5、五保戶(民政)、城鎮三無人員(民政)、低保人員(民政)、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扶貧辦)出具身份證明;
6、本人或直接親屬的銀行賬(卡)號;
7、意外傷害住院者請帶本人或直接親屬的銀行賬(卡)號復印件到 辦理;
附:中國人壽服務鄉鎮(報案電話:2510066、18973472381):洣水鎮、新塘鎮、霞流鎮、大浦鎮、石灘鄉、楊林鎮、草市鎮、南灣鄉。
中華財保服務鄉鎮(報案電話:5235585、18975420951):三樟鄉、石灣鎮、白蓮鎮、吳集鎮、甘溪鎮、蓬源鎮、楊橋鎮、榮桓鎮、高湖鎮。
門診:
1、特殊慢性疾病專用診療本;
2、原始門診發票 ;
3、藥品費用電腦處方或清單;
4、本人身份證原件(16周歲以上),戶口本復印件(16周歲以下),代辦者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原合作醫療卡可繼續使用;
5、本人或直接親屬的銀行賬(卡)號。
四、辦理流程
凡參保人員須備齊以上住院和門診資料→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城鄉居民醫保中心)1號窗口按資料編號→對應號2、3、5、7窗口辦理補償→辦理好補償后→4號窗口進行復審→8號窗口兌付(如參保信息誤差請先到6號窗口更正)。
五、辦理時限
1、一般時限:當天辦結。
2、兌付時限:一星期(節假日除外)。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聯系方式
受理、辦理/審批機構名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地點:衡東縣洣水鎮永佳路。郵編:4214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聯系電話:0734-5236151(咨詢)、0734-5229693(信息)。
投訴電話:5186066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