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29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湘農發〔2025〕7號和《關于印發<衡東縣關于2025年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函〔2025〕16號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遴選一批服務主體承擔我縣2025年丘陵山區其他服務環節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現制定如下遴選方案:
一、遴選范圍
全縣17個鄉鎮,具備相關實施項目服務能力和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服務專業戶,農業服務類企業、供銷合作社服務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服務主體。
二、遴選條件
按照省、縣機關要求,主體遴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在監管部門登記或備案,取得法人資格或在2025年2月底前納入縣級新型經營主體名錄庫管理;
2.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實踐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2年以上;
3.擁有與其服務業務范圍、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基礎條件;
4.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普遍認可;
5.自覺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
申報項目的服務主體或者農戶應在附件1中總分值得分≥85分。
三、遴選程序
通過"服務主體自愿申請、鄉鎮擇優推薦、縣直相關部門實地考察篩選、綜合審查審核、網上公示公開、縣里最終審定"的程序,擇優選定一批服務主體。有多年農業社會化服務經驗且口碑良好、信譽度高的主體可優先擇取。
四、服務實施
服務主體縣級公示無異議后,衡東縣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分配到各鄉鎮的任務面積,要求各服務主體與服務對象簽訂《衡東縣農業社會化服務合同》,按照服務合同和服務作業技術規范、質量標準、時間進度,自主組織實施各農業社會化服務環節。
五、服務要求
各服務主體主要開展用于秸稈粉碎還田(離田)、綠色防控、烘干倉儲等社會化服務環節。單環節的社會化服務主體不少于3個,項目實施服務主體可結合生產實際,在3個支持環節中選擇一個或多個環節推進。多環節服務覆蓋的稻田面積為綜合服務規模面積,按綜合服務規模面積計入任務完成面積。
此次服務主體遴選面向全縣17個鄉鎮,意在扶持壯大我縣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使農戶能夠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以提升全縣現代農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助力增強我縣農業綜合效益和市場競爭力。
衡東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衡東縣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評選標準
序 號 | 項目及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備注 |
1 | 服務主體資質及從業時間 (10 分) | 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記5分。具體根據實際服務能力或信用記錄進行評分;近1年從事與申報環節對應的服務作業服務(見合同),記3分,無合同不記分。 | 提供登記證或營業執照、近年的服務合同復印件。 | |
2 | 機械設備 (40 分) | 能滿足申報的社會化服務項目及作業量的機械、設備、場地(烘干)等,能保證作業量任務的服務需要,記40分,不能滿足按比例記分。 | 提供機械設備臺賬、發票復印件。 | |
3 | 作業人員 (30 分) | 能滿足申報社會化服務項目及作業量所需的作業人員,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作業資質服務農業,必須服從農機安全監管,記30分。不能滿足條件的酌情減分。 | 提供作業人員名單、資格證書(培訓證等作業能力證明)復印件。 | |
4 | 經營管理 (10 分) | 管理規范,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如:服務工作計劃、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檔案整齊,如:經營檔案(生產作業臺賬)、財務檔案(財務流水憑證)等,每項計5分。 | 提供服務主體管理制度、近兩年相關管理資料。 | |
5 | 社會評價 (10 分) | 根據實地考察及其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評價酌情給分,最高記5分;獲得與之服務評價相關證明材料的每一項記2分,如有其他相關獲取的資質評價證明的,所有加分項不超過5分。 | 提供獲獎證書、 認證證書復印件或文件。 | |
合計 | 100分(獲取資格主體總分值≥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