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21
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于農業農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農業農村的地方規范性文件,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勞動模范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
農產品加工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我縣農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并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組織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審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辦理農業行政審批事項。
(四)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經營體制的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惠農政策的落實,查處加重農民負擔、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案(事)件。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資產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創建、保護農業品牌。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負責全縣蔬菜產業發展和城鎮專業蔬菜基地建設管理工作。安排蔬菜資金和物資,負責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通報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工作考核。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飼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行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動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動植物防疫檢疫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性動植物防疫政策建議并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縣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負責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協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保險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負責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后備資源調查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五)主管農業涉外事務,引進外資為農業生產服務。參與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六)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能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