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衡東縣國土資源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擬定衡東縣貫徹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辦法,并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和實施衡東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報衡東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管理土地、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遺跡保護規劃;負責地質勘查的監督實施。
(3)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處權屬糾紛,查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按照管轄權限,依法承辦土地、礦產案件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4)擬定實施衡東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項目論證和用地的審核報批、項目驗收及監督管理;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確保耕地總是動態平衡,承擔報衡陽市和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報批工作和建設用地的管理。
(5)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衡東縣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辦法,制定和實施農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土地資產的界定和產權登記,統一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
(6)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對土地中介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征收工作。
(7)統一管理衡東縣城鄉地籍、地政工作,主管衡東縣土地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年檢和土地確權勘界工作,建立衡東縣國土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現狀進行動態監測。
(8)依法對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及探礦權、采礦權的轉讓進行檢查;負責培育礦業權市場并指導礦業權依法流轉;負責調處地質礦產勘查和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
(9)負責對地質礦產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質勘查成果;依法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和使用。
(10)負責地質環境、地質遺跡的保護和管理,組織對地質環境、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地質環境監測站、網的統一管理;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對認定的具有科學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古生物化石有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實施保護。
(11)管理使用并監督檢查市和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使用縣級耕地開墾專項資金;制定和實施縣級行政收費管理制度。
(12)負責衡東縣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的推廣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衡東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測繪法律、法規;測量標志的保護;測繪資格證書的認證和年檢工作的初審;測繪行業統計表年報;權限范圍的測繪任務登記;測繪市場、地圖市場的監管和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14)承辦衡東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衡東縣國土資源局單位現設股室19個,下屬二級機構7個。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表格(附后)
三、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支出情況。
全年收入預算總計8890.24萬元,全部為財政經費撥款。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0萬元,本年度實際支出5287.22萬元,結轉下年3603.02萬元,結轉資金為項目資金。
2、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
全年支出總計5287.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14萬元,項目支出3112.09萬元。基本支出中工資福利支出1407.8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38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11.61萬元,其他65.82萬元;。
4、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455.72萬元
3、 “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2017年“三公”經費37.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公務接待費28.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檢查及調研;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8.55萬元,分別為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8.55萬元,主要用于日常維護及油費。
(2)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較上年下浮5%。
衡東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