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 部門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衡東縣國土資源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擬定衡東縣貫徹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辦法,并組織實施。
?。?)組織編制和實施衡東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報衡東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管理土地、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遺跡保護規劃;負責地質勘查的監督實施。
(3)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處權屬糾紛,查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按照管轄權限,依法承辦土地、礦產案件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4)擬定實施衡東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項目論證和用地的審核報批、項目驗收及監督管理;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確保耕地總是動態平衡,承擔報衡陽市和市、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報批工作和建設用地的管理。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衡東縣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辦法,制定和實施農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土地資產的界定和產權登記,統一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
?。?)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對土地中介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稅費的征收工作。
?。?)統一管理衡東縣城鄉地籍、地政工作,主管衡東縣土地調查、統計、定級、登記發證、年檢和土地確權勘界工作,建立衡東縣國土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現狀進行動態監測。
(8)依法對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及探礦權、采礦權的轉讓進行檢查;負責培育礦業權市場并指導礦業權依法流轉;負責調處地質礦產勘查和重大采礦權權屬爭議、糾紛。
?。?)負責對地質礦產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質勘查成果;依法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和使用。
(10)負責地質環境、地質遺跡的保護和管理,組織對地質環境、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地質環境監測站、網的統一管理;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采與污染;對認定的具有科學研究和觀賞價值的古生物化石有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實施保護。
(11)管理使用并監督檢查市和市財政拔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使用縣級耕地開墾專項資金;制定和實施縣級行政收費管理制度。
(12)負責衡東縣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的推廣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衡東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測繪法律、法規;測量標志的保護;測繪資格證書的認證和年檢工作的初審;測繪行業統計表年報;權限范圍的測繪任務登記;測繪市場、地圖市場的監管和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4)承辦衡東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衡東縣國土資源局單位現設股室19個,下屬二級機構7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匯總情況。收入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1512.42萬元、轉移支付收入0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0元、基金預算收入0元、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0元。支出包括衡東縣國土資源局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 1512.42萬元,其中:年初預算安排 1512.42萬元,轉移支付收入 0 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0 萬元。2018年收入預算較去年減少237.2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撥款減少236.24 萬元,項目經費減少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 1512.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教育 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 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0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37.24 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236.2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減少加135.1萬元,公用經費減少101.14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12.42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188.42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 324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土地執法強制執、拆除專項經費15萬元;礦業工作經費10萬元;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10萬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完善經費20萬元;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經費10萬元;耕地質量等級評價與監測評價25萬元;地質災害防治標準“十有縣”建設10萬元;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資金30萬元;礦產資源儲量檢測與監管工作經費5萬元;不動產登記工作歷史檔案信息數據整合及城鎮地形圖數據更新180萬元;不動產登記信息數據整治及城鎮地形圖數據更新項目9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2 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34萬元,下降32 %。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34 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3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4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 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7年相比,增加1 萬元,增加原因公務用車運行費增加1萬元.。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64 萬元,主要用于采購技術單位進行編制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耕地質量等級年度更新評價和耕地質量等級年度監測評價工作、不動產登記信息數據整治及城鎮地形圖數據更新等工作的費用。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衡東縣國土資源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