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8-23
關于進一步優化招商引資政策的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吸引和鼓勵縣內外投資者在衡東投資興業,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助推項目落地見效和經濟轉型升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衡東實際,就進一步優化招商引資政策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促進高效供地
1.堅持科學規劃布局,有效盤活土地資源,嚴格實行集約節約用地,實施差別化供地政策。
2.落戶衡東經開區、河西新區的項目用地實行“五通一平”(水、電、路、訊、氣、土地平整)凈地供應,落戶其他鄉鎮的項目用地實行現狀供應,均通過“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獲取相應用地。
3.落戶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項目和科技型項目,可以優先采取以下方式供地:一是先租后讓方式;二是租讓結合方式;三是彈性年期出讓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租賃價格、彈性年期定價按國家相關規定確定。
4.采取彈性年期出讓的,屆滿符合產業導向的項目,可依法續期;以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使用年期內可依法轉租、轉讓或抵押。
5.鼓勵閑置劃撥土地上工業廠房、倉庫在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通過招商引資用于養老、流通、服務、科教、旅游、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5年期滿后可按規定以協議方式轉為出讓用地。
二、降低用地成本
1.工業用地。對我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落戶衡東經開區的一、二類工業用地項目,供地價格不低于12萬元/畝,三類工業用地項目供地價格不低于15萬元/畝(配套服務經開區有常年生產性稅收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項目,參照工業用地供地價格執行)。落戶河西新區的工業用地項目,供地價格不低于30萬元/畝。
2.其他用地。落戶縣城(含河西新區)規劃區內的商貿業、物流業、旅游業等現代服務業項目及民生工程類、總部經濟類項目,供地價格不低于落戶地塊土地評估價。落戶其他鄉鎮的項目,供地價格按成本價結算。成本價包括:征地補償費用(征地補償、青苗補償、附屬設施補償)、土地報批費用(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水利建設基金、耕地開墾費、失地農民保障金)、土地平整費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費用、拆遷安置成本、國土及財政計提費用等相關費用在內(不含土地交易契稅)。
3.標準廠房。租賃園區建設的標準廠房用于工業生產的,租金按樓層一樓9元/㎡/月、二樓及二樓以上5元/㎡/月的標準確定。入駐企業被評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或企業年進出口總額達500萬美元以上的,租金實行減半收取。企業投產后,按年繳納稅收計算,達到300元/年/平米以上,當年給予30%的租金減免;達到500元/年/平米以上,當年給予50%的租金減免;達到1000元/年/平米以上的租金全免。入駐項目享受的租金減免優惠,由縣財政對廠房建設方進行等額補貼。同一企業享受廠房租金補貼累計不超過5個年度。
三、支持項目落地見效
1.基礎設施支持。對新落戶園區投資強度達到200萬元/畝的工業企業按合同約定時間建成投產的,按照2萬元/畝的標準,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予以支持。
2.投資成本支持。對新落地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后,前3年年平均繳納稅收分別達到8萬元/畝、15萬元/畝、20萬元/畝,且沒有欠繳各項稅費的企業,第三年度末,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分別再一次性支持2萬元/畝、3萬元/畝、5萬元/畝。
3.廠房建設支持。鼓勵園區平臺公司根據產業項目個性需求,量身定制標準廠房供入園項目租賃使用或直接受讓、先租后讓,實現企業輕資產“拎包入住”。入駐企業受讓園區平臺公司建設的標準廠房,按企業實繳轉讓稅收縣財政實際所得部分的100%予以獎補(除契稅外)。
4.搬遷費用支持。新落戶園區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其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搬遷費用支持。
5.重大項目支持。對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行業50強等企業,或符合我縣產業發展規劃、集聚力和帶動性較強、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2億元以上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辦法另行商定支持政策。
四、附則
1.《中共衡東縣委 衡東縣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招商引資的若干規定>》(東發〔2017〕4號)第八章第三十九條調整為對為我縣成功引進招商引資項目的中介人(包括社會人員及各類社會組織)給予項目引進獎勵。
2.本政策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縣委、縣政府之前出臺的有關政策如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規定為準(本政策規定之前所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仍按原協議執行)。東發〔2017〕4號文件中除本規定以外的相關政策仍繼續沿用。本政策規定由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