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法院 ???? 發布時間:2024-09-24
一、立案“承諾+容缺”受理的涵義。立案“承諾+容缺”受理是指涉企案件當事人起訴、上訴、申請再審或申請執行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立案條件,但欠缺個別非關鍵性材料,人民法院承諾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記立案,涉案企業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補充提交的制度。
二、立案容缺受理的對象。按照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的原則,考慮當前訴訟主體的誠信度,暫確定立案容缺受理的對象為依法注冊的企業,以后根據實施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三、立案容缺的案件范圍。本次通知立案容缺適用于民事一審、申請再審,申請執行、執行異議、執行復議等5類案件,以后根據實施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立案容缺受理的內容。立案容缺受理的內容為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和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規定必須提交之外的非必要材料,如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事務所公函等。
五、立案容缺受理的方法。立案容缺適用于網上立案和線下立案。企業網上立案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審核通過并在審核意見注明需要補交的材料清單和期限;線下立案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當場登記立案并告知需要補交的材料清單和期限。企業應當對限期補交遞交書面承諾。
六、立案容缺材料的補交。人民法院容缺的立案材料,企業應當在開庭前或開庭時向承辦法官主動補交;材料內容瑕疵的,應當補正后在開庭前或開庭時向承辦法官主動補交。業務部門也可以提示企業及時補交或補正。
七、未補交容缺材料的后果。企業應當履行承諾,按時補交容缺材料。人民法院建立誠信訴訟制度,對立案容缺受理的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交相關材料的,一律納入誠信訴訟“黑名單”,今后不再對其容缺。
特此通知。
衡東縣人民法院
?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