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20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政府采購表
25、政府購買服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意見。
2、指導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財務會計、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審計監督和村級債權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負責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財務會計工作。
3、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4、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的監測。
5、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及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宣傳貫徹農民權益維護和農民負擔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7、扶持壯大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初步建立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穩定增長機制,村級集體經濟逐年增加,不斷滿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層組織高效運轉,村支兩委;引領發展、帶動致富、服務群眾能力顯著增強“的目標任務。
8、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農民權益維護和農民負擔的工作;參與調查處理涉及農民權益維護和農民負擔的重大事件,受理相關來信來訪。
9、承擔縣農民權益維護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機構設置
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包括:納入本單位預算編制范圍的包括農經中心內設7個職能股,分別為綜合股、農村土地權屬指導股、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指導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股、農民權益維護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股、農村宅基地登記管理股、財務股。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包括: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預算公開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編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僅含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本級。農村經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農經中心)為衡東縣農業農村局所屬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額事業編制定編11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負責人7名,目前在職在崗工作人員8名(其中長期聘用人員1名),退休人員7名。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預算公開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僅含衡東縣農村經營服務中心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43.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3.67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9.99萬元,主要原因是實施零基預算管理,調整支出結構,壓減非三保、非剛性支出。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43.6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56萬元,農林水支出128.9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9.99萬元,主要原因是實施零基預算管理,調整支出結構,壓減非三保、非剛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43.6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56萬元,占5.96%;農林水支出128.97萬元,占89.77%;住房保障支出6.14萬元,占4.2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96.67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47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事業運行支出47萬元,主要用于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及年度清產核資工作、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和土地確權糾錯及確權平臺維護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0.3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25萬元,增長45.52%,主要原因是實施零基預算管理,調整支出結構,提高公用經費標準,壓減非三保、非剛性支出。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運行、因公出國等三公相關預算2024年與2023年未發生變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清產核資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確權糾錯工作等會議,人數200人,內容為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清產核資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確權糾錯工作等相關內容;培訓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清產核資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確權糾錯工作等培訓,人數200人,內容為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清產核資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確權糾錯工作等相關內容;擬舉辦0場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無相關活動計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其中: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43.67萬元,基本支出96.67萬元,單位項目支出47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