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5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政府采購表
25、政府購買服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研究擬訂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縣級確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按規定擬訂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3、負責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4、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5、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江河、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指導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流生態流量水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河道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擔全縣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6、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重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7、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監督工作。審核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征收制度的實施。
8、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縣內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9、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進水庫移民對口支援工作。
10、負責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組織全縣河道管理區域范圍內涉河案件的查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監管。
11、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
12、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境內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全縣防洪工程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負責全縣防洪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
13、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14、職能轉變。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理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江河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衡東縣水利局內設機構包括:內設股室11個(含2個副科級單位),分別為:水旱災害防御中心、水利執法大隊、辦公室、財務室、工會、行政審批股、人事股、水利股、機電股、質量監督站、安全股。局屬單位13個(含1個正科級單位、6個副科級單位)甘溪水輪泵水電站、洋塘水輪泵水電站、榮桓水電站、望日巖水輪泵水電站、德圳水庫、白蓮水庫、江東水庫、榮桓水庫、、石灣防洪堤管理所、獅塘防洪堤管理所、甘溪泵站管理處、大浦電灌站、水利物資站。本部門共有編制人數1108人,實有人數887人。退休人數153人,遺屬補助人數45人,其它人員36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1、水利局部門本級;2、四座水電站(甘溪水輪泵水電站、洋塘水輪泵水電站、榮桓水電站、望日巖水輪泵水電站);3、四座水庫(德圳水庫、白蓮水庫、江東水庫、榮桓水庫);4、二個防洪堤管理所(石灣防洪堤管理所、獅塘防洪堤管理所);5、甘溪泵站管理處;6、大浦電灌站;7、水利物資站。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3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543.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43.75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313.89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預算減少,實有在職人員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3年本部門支出預算4,543.75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61萬元,農林水支出4,150.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8.4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313.89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實有在職人員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3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543.75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61萬元,占4.94%,農林水支出4,150.68萬元,占91.35%,住房保障支出168.46萬元,占3.71%。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4,085.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3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458.55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2023年洣水漂浮物打撈經費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洣水漂浮物打撈等方面;2023年八大灌區應急除險資金支出150萬元,主要用于八大灌區應急除險等方面;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等方面;2023年河長制工作經費支出80萬元,主要用于河長制工作等方面;2023年火電廠分流人員經費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火電廠分流人員工資等方面;2023年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維護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山洪災害等方面;2023年市政公用設施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管道維修等方面;2023年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費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工程質量檢測等方面;2023年水文測報經費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水文測報等方面;2023年水文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水文設施維修等方面;2023年水政執法車船油料及維修費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河道執法等方面;2023年鄉鎮河堤清雜工作經費支出27.55萬元,主要用于河堤清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95.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7.96萬元,增長16.65%,主要原因是加強機關內部管理、績效考核、管理力度,需要增加經費投入。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3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運行、因公出國等三公相關預算2023年與2022年未發生變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3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會議費支出;培訓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培訓費支出;擬舉辦0場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經費預算0萬元,無相關活動計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3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4,543.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2萬元,項目支出458.55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4、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5、項目支出:是指單位為完成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