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5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政府采購表
25、政府購買服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組織實施黨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2、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全縣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科學開發、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不含涉軍人員)安置政策。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負責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和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制度。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發展規劃、標準;執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并實施監督;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5、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查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負責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7、落實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并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8、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事調配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并組織實施,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參與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審核納入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范圍的事業單位人員(含工勤人員)的工資、獎金、國家統一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1、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12、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衡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包括:內設股室11個,分別為:辦公室(信訪辦、安全生產監督股)、政工人事股(黨務辦)、行政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股)、計劃財務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股、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養老保險股、工資福利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工傷保險股。下轄8個二級機構(含6個副科級單位),分別為: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工傷保險中心、縣就業服務中心等4個財務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和縣人力資源交流中心、縣仲裁院、縣培訓考試中心、縣社保征繳中心等4個財務不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本部門共有編制人數56人,實有人數51人,退休人員35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衡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縣人力資源交流中心;縣仲裁院;縣培訓考試中心;縣社保征繳中心。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3年本部門收入預算801.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01.28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89.6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3年本部門支出預算801.2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3.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46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89.6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3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801.2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3.82萬元,占95.32%,住房保障支出37.46萬元,占4.68%。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591.28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3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10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風險防控第三方審計費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聘請第三方對社保基金風險防控進行審計等方面;工資調整工件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等方面;勞動仲裁工作經費支出18萬元,主要用于勞動仲裁人員開展工作等方面;全縣社保基金監管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全縣社保基金監管等方面;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經費支出46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和流動人員的檔案管理等方面;社保經辦人員業務培訓經費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全縣社保經辦人員培訓等方面;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工作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職員等級晉升等方面;事業單位困難福利費支出7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困難慰問等方面;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和獎勵工作經費支出13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和獎勵等方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經費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事業單位招考工作經費支出28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招考等方面;職稱評審工作經費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職稱評審等方面;職業技能提升工作經費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職業技能提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53.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9.16萬元,增長20.57%,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機關運行經費也相應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3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運行、因公出國等三公相關預算2023年與2022年未發生變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3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會議費支出;培訓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培訓費支出;擬舉辦0場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經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無此項經費支出。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2.75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31.1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1.65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3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801.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1.28萬元,項目支出21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4、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5、項目支出:是指單位為完成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