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3-20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政府采購表
25、政府購買服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2、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3、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討論,決定本行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華僑、宗教、外事、社會建設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5、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
6、監督本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7、撤銷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8、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9、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縣長的個別任免;在縣長和監察委員會主任、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0、根據縣長的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和政府工作部門局長(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2、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問,決定撤銷個別副縣長的職務。
13、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4、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問,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15、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二)機構設置
衡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設機構包括:內設辦事機構1個、工作機構1個,專門委員會7個。分別為:衡東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室、信訪室)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社會建設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財政經濟委員會為正科級行政編制機構。本部門共有編制人數45人,實有在職人數42人,退休33人,遺屬4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衡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公開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僅含衡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25.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25.26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7.59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025.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25.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9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2.72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7.59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025.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25.58萬元,占90.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96萬元,占5.56%;住房保障支出42.72萬元,占4.1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680.26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345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345萬元,主要用于監督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24.6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8.6萬元,增長44.84%,主要原因是實施零基預算管理,調整支出結構,提高公用經費標準,壓減非三保、非剛性支出。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3年減少0.5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壓縮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1次會議,人數300人,內容為十八屆四次人大會會議經費;培訓費預算3萬元,擬召開2培訓,人數200人,內容為選舉培訓、產業鏈;擬舉辦0場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無相關活動計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4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其中: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025.26萬元,基本支出680.26萬元,單位項目支出345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