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5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24、政府采購表
25、政府購買服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負責濕地公園內的濕地保護與利用、生態旅游等事務;負責對濕地公園規劃控制區內的建設、規劃、開發、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3、負責實施濕地公園總體規劃;制定濕地公園的管理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濕地公園與周邊鄉鎮、村和社區的關系。
4、負責爭取、籌措濕地保護、恢復、建設和管理資金;對授權的相關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組織實施和管理濕地公園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基礎設施配套、生態旅游開發及其它項目。
5、負責做好縣內濕地資源的普查、評價工作,保管濕地保護、管理和研究工作中獲得的各項成果、數據和資料,并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調查和監測報告。
6、負責對外宣傳、推廣、交流濕地科學知識;參與國際、國內濕地保護與利用的交流與合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林業林政、漁業漁政、環境保護、市政市容、園林綠化等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衡東洣水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內設機構包括:內設股室5個,分別為:辦公室、財務股、資源保護股、規劃建設股、宣教旅游股。本部門共有編制人數33人,實有人數24人,離休0人,退休0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衡東洣水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預算公開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僅含衡東洣水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3年本部門收入預算324.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4.19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9.97萬元,主要原因是核減了項目支出。
(二)支出預算:2023年本部門支出預算324.1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7萬元,農林水支出283.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38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9.97萬元,主要原因是核減了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3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324.1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7萬元,占7.15%,農林水支出283.64萬元,占87.49%,住房保障支出17.38萬元,占5.36%。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254.1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3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70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衡東洣水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支出70萬元,主要用于濕地巡護、宣傳、保護等方面;濕地保護項目工作經費支出18萬元,主要用于爭取、籌措濕地保護、修復、建設和管理資金等方面;土地流轉經費支出28萬元,主要用于新塘鎮退耕還林還濕土地流轉等方面;科普宣教館維護管理費支出16萬元,主要用于科普宣教館正常運行和維修與濕地科普宣傳等方面;巡護監測經費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縣內濕地資源的普查、評價工作,保管濕地保護、管理和研究工作中獲得的各項成果、數據和資料,并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調查和監測報告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18.12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19萬元,增長7.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駐村幫扶工作隊鄉鎮工作補貼。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3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2年減少1萬元,主要是縮減公務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3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會議費支出;培訓費預算0萬元,我單位2023年度無培訓費支出;擬舉辦0場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經費預算0萬元,無相關活動計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3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324.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9萬元,項目支出7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4、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5、項目支出:是指單位為完成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