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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東“十四五”規劃綱要專欄
來源:衡東縣發展和改革局 ???? 發布時間:2024-04-23
前言
中長期規劃評估是保障規劃有效實施的必要環節和重要抓手,組織開展“十四五”中期評估工作,對于優化現有的規劃管理體系、加強和改善政府調控、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標任務等具有重要意義。2023年2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十四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工作啟動視頻會議,會議指出:“十四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工作意義重大,是規劃編制實施接續奮力的關鍵一環,是順應環境形勢發展變化的必然要求,是規劃工作貫徹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壓實主體責任,深化重大問題研究,創新評估方式方法,嚴格執行法定程序,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2023年3月20日,湖南省“十四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工作啟動會議召開,會議指出:全力以赴做好“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持續推進“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開好局、起好步意義重大。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全省“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湘發改規劃〔2023〕166號)、《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衡發改規劃〔202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衡東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在縣委縣政府指導部署下,衡東縣發改局于2023年4月正式啟動衡東縣“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工作,全面評價“十四五”規劃實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效果導向,突出新時代衡東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為奮力譜寫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衡東新篇章奠定堅實基礎。
本次評估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并對2025年主要指標、重點任務和重點政策措施完成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此次中期評估主要圍繞“十四五”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等落實情況,全面總結提煉推進規劃實施的經驗做法,深入剖析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結合衡東縣發展環境變化,提出改進規劃后半程實施的精準策略和措施,最終形成《衡東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
一、評估概要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兩會精神”,逐項研究對接二十大謀定的戰略目標、戰略安排和戰略部署,進一步完善思路、細化舉措。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與社會和諧為抓手,以發展經驗、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為落腳點,全面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三高四新”美好藍圖以及“打好發展六戰”部署安排。圍繞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效果導向,突出新時代衡東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為奮力譜寫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衡東新篇章奠定堅實基礎。深刻認識日益復雜的國內外發展形勢,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著眼未來15年或更長時間的發展,深化重大問題的研究,從理論和實踐層面超前謀劃,為高質量編制“十五五”規劃奠定良好基礎。
2、遵循原則
(1)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對標新時代要求,聚焦主要目標實現情況,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程項目推進情況,特別是扎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扎實推進脫貧攻堅等任務實質性進展情況。全面分析評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實現程度,突出約束性指標完成度分析,客觀評價政府履行公共職能和提供公共服務等有所為領域情況。
(2)立足當前,著眼未來。密切關注衡東縣內外環境變化,順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更加注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堅持遠近結合的原則,既要對標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如期實現“十四五”的主要目標任務,決勝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又要統籌謀劃“十五五”重大問題研究。強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更好發揮各方面積極作用,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3)實事求是,科學嚴謹。以實事求是為基本原則,采用定量與定性方法相結合的評價方式方法,科學嚴謹全方位開展“十四五”中期評估。定量評估“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的完成情況,定性評估戰略性任務和宏觀政策實施情況。密切關注衡東發展環境變化,準確把握時代性和規律性,客觀公正反映情況,不回避矛盾和問題,提出針對性改進措施和建議。深化上下聯動、橫向互動和多方參與,更新評估理念,創新評估方式方法,完善評估工具體系,提升評估的專業性、科學性和嚴肅性。
(二)評估重點
衡東縣“十四五”規劃的評估重點為《衡東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中期評估主要圍繞提出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等落實情況,全面總結提煉推進規劃實施的經驗做法,深入剖析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找準原因,結合衡東縣發展環境變化,提出改進規劃后半程實施的精準策略和措施。具體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評估:
1、主要目標指標實現情況:按照黨的二十大的明確部署,全面檢查《綱要》提出的3個方面37個主要指標,特別是15個約束性指標的實現情況。
2、重大規劃任務推進情況:全面評估《綱要》提出的7個方面29項重點任務(75項具體措施)完成情況。
3、重大工程項目進展情況:重點評估《綱要》中418個重大工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對重大戰略落地的支撐作用,以及落實重點工程項目與推動改革、形成體制機制的有機融合情況。
4、科學調整規劃目標指標。根據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及國內外發展環境的新變化,結合現有的發展基礎,針對規劃的主要發展目標和重大項目預期與實際存在的偏差,提出目標及重大項目需要調整和修訂的內容及建議。根據評估和預測情況,總結經驗,提出“十四五”后半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議,確保“十四五”規劃目標基本實現。
(三)評估期限
評估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并對2025年主要指標、重點任務和重點政策措施完成情況進行預測分析。
二、主要目標指標完成情況
(一)總體完成情況
《綱要》總共提出發展指標37項(綜合經濟發展13項、增進民生福祉12項、改善生態環境12項),其中預期性指標22項,約束性指標15項。
截至2023年5月底,已完成《綱要》目標任務的指標有14項,分別是“兩品一標”農產品認證數、城鄉居民收入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使用5G網絡人口覆蓋率、貧困發生率、基層民主參選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城鎮污水處理率、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農村垃圾集中處理率。
符合《綱要》預期進度的指標有11項,分別是人均地區生產總值、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進出口總額增速、每千人擁有病床位數、人均擁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面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幅、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森林覆蓋率等。
低于《綱要》目標進度的指標有10項,分別是地區生產總值、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三次產業結構、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旅游業總收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城鎮調查失業率等。
還有2項指標受限于統計權限或者技術標準原因無法作出準確評估,分別是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水耗降幅、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排放降幅。
以下為主要經濟指標的具體運行情況。(具體數據見附表)
表2-1發展指標完成進度表
進度情況 | 數量(個) | 占比(%) | 備注 |
已完成 | 14 | 37.84 | 含有9個約束性指標 |
符合預期 | 11 | 29.73 | 含有4個約束性指標 |
低于預期 | 10 | 27.02 | |
數據未采集 | 2 | 5.41 | 含2個約束性指標 |
合計 | 37 | 100.00 | 共15項約束性指標 |
(二)分類別完成情況
1、綜合經濟發展目標實現程度
《綱要》確定的綜合經濟發展指標共13項。到2023年5月31日,“兩品一標”農產品認證數1項指標的增長速度較快,提前完成了規劃目標;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增速4項指標按照時間進度完成了相應任務量;進出口總額增速波動較大,平均增速超過規劃預期增速,累計總量超過規劃時間增速目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波動較大,綜合年均增速未達到規劃預期目標;三次產業結構由2020年的17.8:33.7:48.5調整為16.1:35.5:48.4,優化不明顯,未達成預期調整目標;地區生產總值、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4項指標按時間進度未完成相應任務量,平均增速未達到預期增速;旅游業總收入、常住人口城鎮化率2項指標離預期目標差距較大。
(1)地區生產總值。2021年達到315.64億元,增長8.3%;2022年達到336.50億元,增長5.5%。年均增速達到7.57%,距離預期增速8.5%還有一定差距。
(2)人均地區生產總值。2021年達到56099元,2022年達到60294元,年增速7.48%,以此為基數,預計到2025年將超過目標值65000元,完成了進度目標,預計將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3)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21年為14.95億元,2022年為13.83億元,年均增速3.22%,低于預期年均增速6.16%,未完成進度目標。
(4)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21年為8.77億元,增長7.08%;2022年為10.53億元,增長20.07%。年均增速13.39%,高于預期增速7.31個百分點,完成了進度目標,預計將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5)常住人口城鎮化率。2021年為37.7%,2022年為38.8%,離2025年預期目標55%差距較大。
(6)三次產業結構。2021年為16.3:35.1:48.6,2022年為16.1:35.5:48.4,較2020年的17.8:33.7:48.5,一產比例略有降低,二產比例略有提升,三產比例變化不大,總體產業結構變化不明顯;與規劃目標12.8:30.9:56.3差距明顯,仍需加快提升三產比例,降低一、二產占比。
(7)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2021年為11.2%,較上一年提升2.3個百分點,2022年為12.6%,較上一年提升1.4個百分點,綜合年均增速為18.98%,略低于預期增速22.94%,未完成年度進度目標。
(8)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2021年為2.21%,2022年為2.25%,年均增速為-1.52%,低于預期增速5.28%,未完成年度進度目標。
(9)旅游業總收入。2021年為19.24億元,2022年為21.16億元,年均增速為6.66%,遠低于預期增速33.88%,未完成年度進度目標。
(10)“兩品一標”農產品認證數。2021年達到71個,2022年達到82個,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規劃目標,超過2025年預期目標值2個。
(11)固定資產投資增速。2021年達到14%,完成預期年均目標,2022年達到14.5%,超過預期年均目標0.5個百分點。
(1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2021年全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10.63億元,增速為13.9%,超過預期目標2.9個百分點,2022年全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29.50億元,增速為2.7%,低于預期年均增速。兩年年均增速為8.19%,低于預期年均增速2.81個百分點。
(13)進出口總額增速。2021年全年外貿進出口額達27909萬元,增長64.8%;2022年全年外貿進出口額達31810萬元,增長14.0%。年均增速37.05%,超過預期增速17.05個百分點。
2、增進民生福祉目標實現程度
《綱要》確定的增進民生福祉指標共12項,其中包括預期性指標9項,約束性指標3項。截至目前,提前達到“十四五”預期目標的指標有城鄉居民收入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使用5G網絡人口覆蓋率、貧困發生率、基層民主參選率共7項,尚未達到預期目標的指標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每千人擁有病床位數、人均擁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面積共4項,其中每千人擁有病床位數、人均擁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面積指標雖尚未達到規劃要求,但年均增速較快,達到預期進度目標。同時城鎮調查失業率1項指標達到省市考核標準,但未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值與省市考核標準不符,建議修改目標值。
(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2021年為8.5%,較上一年增加0.5個百分點,2022年為6.8%,較上一年減少1.7個百分點,未達到預期目標且增長速度放緩,與預期目標的距離加大。
(2)城鄉居民收入比。2021年為1.59%,較上一年減少了0.04個百分點,2022年為1.57%,較上一年減少了0.02個百分點,整體達到預期目標。該指標包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兩個二級指標,2021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39910元,2022年為42424元,未達到預期目標且增速低于預期1.49個百分點;2021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167元,2022年為26979元,未達到預期目標且增速低于預期0.47個百分點。
(3)城鎮調查失業率。2021年低于4.45%,較上一年增加0.85個百分點,2022年低于4.5%,較上一年的上限增加0.05個百分點,城鎮調查失業率由省級考核市級,在5.5%以內即為合格,我縣“十四五”期間城鎮調查失業率一直在5.5%以內,達到省市考核標準。建議目標表格中此項改為省市考核標準。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2021年是96.4%,2022年是96.69%,達到預期目標。
(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2021年為100.49%(按照參保率慣例統計,以常住人口為分母,出現大于100%屬于正常統計),較上一年增加9.4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5.49個百分點,2022年為98.39%,較上一年降低0.1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3.39個百分點,提前達到預期目標。
(6)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21為11.5年,剛好達到預期目標,2022年為11.8年,超過預期目標0.3年。
(7)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2021年為94%,較上一年增加了1.5個百分點,2022年為94.5%,將上一年增加了0.5個百分點,但距離預期目標95%僅差0.5個百分點,預計能提前完成預期目標。
(8)每千人擁有病床位數。2021年為7張, 2022年為7.5張,未達到預期目標,年增速為12.75%,高于預期增速6.47個百分點。以此為基數,預計到2025年將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9)人均擁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面積。2021年為2.85平方米,2022年為2.9平方米,截至2023年5月為2.9平方米,未達到預期目標,年均增速為1.77%,超過預期增速0.38個百分點。以此為基數,預計將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10)使用5G網絡人口覆蓋率。2021年為50%,剛好達到預期目標,2022年為85%,超過預期目標35個百分點,超額提前完成預期目標。
(11)貧困發生率。2021年低于1%,2022年低于1%,截至2023年5月仍穩定低于1%,達到預期目標。
(12)基層民主參選率。2021年高于99%,2022年高于99%,截至2023年5月仍穩定高于99%,達到預期目標。
3、改善生態環境目標實現程度
《綱要》確定的改善生態環境指標共12項,均為約束性指標。到目前,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城鎮污水處理率、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農村垃圾集中處理率共8項指標提前達到了規劃目標。森林覆蓋率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幅2項指標符合《綱要》預期目標,預計“十四五”末能完成指標任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水耗降幅、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排放降幅2項指標受限于統計技術,暫未有統計數據。
(1)森林覆蓋率。2021年為53.64%,2022年為53.64%,未達到預期目標,低于預期目標0.16個百分點,距離預期目標較近,預計能完成預期目標。
(2)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021年為44%,較上一年增加0.5個百分點,未達到預期目標,2022年為45%,較上一年增加1個百分點,達到預期目標。
(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2021年9.5平方米/人;2022年為10平方米/人,年均增速3.25%,達到規劃預期增速3.24%目標值。
(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幅。2021年為5%,2022年為4.5%,累計為9.5%。以此為基數,預計到2025年將超過目標降幅15%,提前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
(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水耗降幅(受限統計技術,暫未有明確統計數據)。
(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排放降幅(受限統計技術,暫未有明確統計數據)。
(7)主要污染物排放降幅。2021年完成省市下達任務,2022年完成省市下達任務,每年均達到了預期目標。
(8)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2021年為91%,較上一年增加0.6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1個百分點,2022年為90.8%,較上一年降低了0.2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0.8個百分點,達到預期目標。
(9)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2021年為100%,2022年為100%,達到預期目標。
(10)城鎮污水處理率。2021年為96%,較上一年增加1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11個百分點,2022年為96.8%,較上一年增加0.8個百分點,高于預期目標臨界值11.8個百分點,超額完成預期目標。
(11)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2021年為100%,2022年為100%,達到預期目標。
(12)農村垃圾集中處理率。2021年為100%,2022年為100%,達到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