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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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公開內容鏈接 |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為的處罰 | ||
基本信息
| 所屬領域 | 安全生產領域 | ||
| 一級事項 | 行政處罰 | 二級事項 |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進行爆破、吊裝以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為的處罰 |
| 公開時限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公開方式 | 主動 |
| 公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
| 公開主體 | 衡東縣應急管理局 | ||
| 公開層級 | 縣級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政府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