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備案
詳細信息
已公開內容鏈接 |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備案 |
基本信息
所屬領域 | 生態環境領域 | ||
一級事項 | 其他行政權力 | 二級事項 | 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備案 |
公開時限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公開方式 | 主動 |
公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8〕24號)第二十七條 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 | ||
公開主體 | 衡東縣生態環境局 | ||
公開層級 | 縣級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