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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專欄
來源:衡東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0-09-23
關于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
建設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的通知
衡東縣交通運輸局、發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城鄉投、河西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于2012年7月22日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要求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簡稱"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吸收公安交警、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價,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省政府于2013年9月11日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3】31號),其中14條規定:完善交通安全配備設施。公安、安監、發改、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要聯合制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工作規范。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要設計安排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合理分配路權,科學客觀標定道路限速值,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投資建設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防撞護欄、交通誘導等交通安全設施,在竣(交)工驗收時應由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參加。對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相關標準、規范強制性要求的,一律不得交工驗收和通車運行。按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對未通過驗收即通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追責……。2016年4月6日,省公安廳、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湘公發【2016】25號)規定:對轄區內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啟動的新、改、擴建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縣鄉道、城市道路)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從設計、施工、驗收環節著手,重點排查交通安全設施未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以及道路未經交工驗收即通車兩類問題。對未落實"三同時"制度,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相關標準、規范強制性要求的,對未通過驗收即通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嚴格追責。建設單位需限期整改,直到驗收合格方可通行……。
為進一步貫徹和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現提醒貴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同時,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以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衡東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