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審計局 ???? 發布時間:2023-01-02
為貫徹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精神,持續深入推進我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建立衡東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研究擬定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文件,督促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指導下級聯席會議的工作,指導和監督部門、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成縣委審計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衡東分局、縣審計局、縣金融服務中心等10個單位組成。由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按有關規定配置。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在縣委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根據縣委、縣政府和縣委審計委員會的要求或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委托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組織成員單位對具體問題進行研究。重大事項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委審計委員會請示報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聯動,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