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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白蓮鎮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23-11-23
根據湖南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2022年"三農"工作扎實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穩步推進村(居)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分賬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村(居)民委員會與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分帳管理改革試點名單的通知》、湖南省村級財務"互聯網+監督"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分賬"導入村財系統數據審核完善工作的通知》、《衡東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和《衡東縣關于進一步完善規范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賬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為加強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結合我鎮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實際情況,特提岀如下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各村(社區)為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對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的管理,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要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如實反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狀況;合理籌集資金,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財務信息管理,完善財務監督;控制財務風險,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推動集體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資金、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歸村級集體所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
(二)完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會計核算、管理的新機制,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三)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統籌考慮、科學謀劃、把握重點、突破難點、有序推進,最終實現村(居)委員會與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的"政經分離"。
三、工作內容
(一)明確工作職責。為進一步規范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成立白蓮鎮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愛軍(負責社賬的日常管理和審批工作);
副組長:曾風云、劉長清;
成員:劉若庸、向春姣、譚何易
會計:譚何易(負責日常財務處理、記賬做賬工作,編制會計報表、整理會計資料、"互聯網+監督"平臺做賬、記賬工作及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檔案資料的整理裝訂和保管);
出納:向春姣(負責村級項目實地核查、票據審核、資金撥付等工作)。
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要確定一名報賬員(原則上為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理事),負責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資料收集、日常報賬、現金收支記錄及銀行日記賬登記等。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衡東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各鄉鎮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完善健全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制度和相關工作機制。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要及時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委托代理記賬合同,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健全管理體系,推動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三)規范報賬程序。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一般報賬程序為:經手人取得有效原始票據(注明用途并簽字)→證明人簽字認可→報賬員初審→監事會審核→理事長審批→報賬員將審批好的原始票據上傳→鄉鎮出納審核→鄉鎮分管領導審核→鄉鎮出納通過系統付款→鄉鎮出納將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報賬資料交鄉鎮會計在"互聯網+監督"平臺記賬→鄉鎮會計將記賬資料裝訂存檔。
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實行銀行轉賬結算,各項支出應按規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及附件方可報賬,嚴禁白條列支。
四、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要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充實管理隊伍,明確工作人員,確定辦公場所,將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納入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強指導管理。加強對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的監督管理,對村集體經濟村報賬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三)加強項目管理。對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規范項目的簽訂、履行、變更等環節,確保項目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四)加強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加強經濟核算和風險控制,提高村集體經濟效益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建立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通過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等方式加強對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財務活動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和問題,應當嚴肅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和處罰,形成有效的震懾力。
白蓮鎮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