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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草市 ???? 發布時間:2022-05-18
為進一步治理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全力以赴防風險、治頑疾、壓事故、保有序、惠民生,持續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草市建設,根據省、市、縣頑瘴痼疾整治文件要求,鎮黨委、政府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繼續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的努力,使全鎮各項交通管理機制落實落地,責任體系更加完備,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
(一)責任體系更加完備。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村(社區)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路長制”“段長制”“點長制”全面建立,失職瀆職人員責任得到嚴厲追究。
(二)防控體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實體運行、交通事故倒查問責、多部門協同共治、交通失信行為信用聯合懲戒、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農村交通安全責任、社會宣傳教育、輿情應對處置等機制,健全鎮域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三)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一盔一帶”、安全文明駕駛等交通安全常識和企業安全生產觀念成為常態,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和“守法規、知禮讓,遠離違法、珍愛生命”交通安全承諾全覆蓋。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貫徹落實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要求,堅決杜絕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堅決遏制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全力壓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力爭亡人事故同比下降。
二、工作步驟
(一)整治攻堅階段(即日起至2022年10月)。交管站認真評估集中整治行動以來工作成效,梳理出風險最突出、還未徹底整治的隱患,堅持全面督導與專項督導并重,堅持問題整治與責任落實并重,堅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整治辦)牽頭推動,堅持末端查處與源頭治理并重,堅持宣傳教育與懲處曝光并重,堅持行政處罰與刑事打擊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堅風險路段、超限超載、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等重點難點問題。
(二)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交管站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提煉、整章建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態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體系,構建科學、精準、有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措施,常態化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同時,要將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作為推動落實道路運輸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具體抓手,形成“兩個行動”相互促進、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兩站兩員”及農村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治理水平。
(二)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底線工作“五全一常態”責任環節和標準體系,健全追責問責制度,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主體“三大責任”,按照“誰部署、誰負責,誰落實、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整改、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對交管站落實各環節安全管理措施、履行日常監管職責等情況進行責任管理。對各責任主體,未按要求安排部署底線工作、未落實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等情況,追究“部署環節”責任;對部署后沒按要求落實的追究“落實環節”責任;對落實后未按要求檢查或檢查后沒有及時交辦的追究“整改環節”責任;對整改后沒有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沒有控制風險的追究“驗收環節”責任。對執行上級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決策部署不到位的,或黨委政府推進整治工作不力、監管部門執法檢查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村(社區)、部門要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鎮整治辦要組織專項整治行動督查,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嚴防風險隱患反彈,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提醒、約談、通報。對整治工作不扎實、不深入的,嚴格按照《衡東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實施警示約談或掛牌督辦;對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的,嚴格按照黨紀政紀法紀處理。
(四)強化考核獎懲。進一步強化結果導向,對交管站貫徹落實集中整治工作情況跟蹤問效,將整治工作納入村(社區)和交管站績效評估。對集中整治工作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專項表揚獎勵。對年內發生影響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社區),給予掛牌督辦、“黃牌警告”,以及實施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決”處理,具體考核辦法由鎮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負責制定。
(五)強化工作保障。要加強資金保障,將頑瘴痼疾整治、“兩站兩員”建設等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裝備納入年度預算,確保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