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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灣鄉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22-01-28
關于印發《南灣鄉森林防滅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南灣鄉森林防滅火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南灣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灣鄉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南灣鄉森林防滅火工作實施方案
森林防滅火工作是事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生態環境的大事。為了有效防范、控制和撲滅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衡陽市森林防火條例》以及《衡陽市森林防火工作五條斷然措施》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森林防滅火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1、強領導,進一步壓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南灣鄉成立森林防滅火領導小組,組長為黨委書記閔政橋,第一副組長為鄉長陳洪清,黨委委員、人武部長蔣寒艷、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國桓為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各村主干為成員,落實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駐村領導包村抓工作責任機制;嚴格落實"五包"責任制,鄉政府成立森林防滅火巡查專班,各村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構建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黨員組長包山頭工作責任機制。各村要制定村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完善森林防滅火工作包村巡邏責任制和火情零報告制度。
2、強管防,進一步消除森林防火各類隱患。堅持預防在先、管防并舉工作原則,適時采取禁火、封山、育林等工作措施。各村重點對山腳、山坳下居民加強森林防滅火工作,特別對松源村3組、4組,合江村6組、7組、17組,桃源村14至18組,新南村20組至35組,江東村大部分區域內村民和重點對象進行火情監測和日常巡邏,對有造成森林火災肇事史的特殊人群,由村支兩委組織人員進行盯守。要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建立火情零報告機制,對發現火情并及時報告的,酌情給予獎勵;對積極發現并舉報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的,每條線索酌情給予獎勵;對縱火者將依據《森林防火條例》進行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森林火災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3、強保障,進一步充實森林防滅火工作力量。要加強工作經費保障,建立森林防滅火工作考核機制,對各村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排名站隊,年底兌現獎懲:各村每年向鄉政府交納6000元森林零火災事故發生保證金。年內各村如無一起火情、火警、熱點的,根據各村林區面積,給予新南村、江東村、桃源村每村6000元獎勵,給予合江村、松源村每村4000元獎勵,獎勵對象為駐村鄉干部和村干部(火情定性分為三種情況:縣級或縣級以上部門發現熱點或者接到報告視為發生火情;縣級或縣級以上部門未發現熱點或者未接到報告,鄉政府接到報告并參加撲火,視為發生火情;縣級或縣級以上部門未發現熱點或者未接到報告,鄉政府未參加撲火,村自行組織及時撲滅,不視為發生火情)。要加強森林防滅火應急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全面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動員部署、物資裝備管理;要加強對半專業撲火隊的能力建設和考勤考核,建立健全日常訓練機制,加強半專業撲火隊工作經費保障,提升隊員防火本領、撲火技能和工作積極性。
4、強宣傳,進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滅火意識。各村要在林區入口設立防滅火警示牌,在防滅火特護期內加大宣傳力度,鄉政府相關人員一同下村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和防火巡查工作;除采用會議、標語、宣傳單等常規形式的宣傳外,可以通過開設防火課堂、發放宣傳品、現場演說等形式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動員,號召干部群眾聯防聯治,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森林防滅火工作合力。
二、工作要求
1、各村要提高森林防滅火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領導,采取各種措施,嚴加防范,切實把防滅火工作落到實處。
2、各村要認真落實以村干部為骨干的撲火隊伍建設,加強撲滅技能培訓,并將村級撲火隊伍成員名單報送至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3、各村要落實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保持上下聯絡,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向鄉政府(辦公室電話:0734-5465000)報告情況,以便采取緊急措施。
4、實行零報告制度,森林防火特護期間,各村每天下午5時前要向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匯報當天火情情況。
三、紀律要求
1、鄉政府每天安排森林防滅火專班人員下到各村、各山頭進行巡查,并對有縱火經歷的人進行警示教育。在防火特護期內,落實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并做好值班記錄,所有鄉村兩級干部職工要24小時不關機,確保信息暢通。鄉半專業撲火隊伍在接到通知后20分鐘內必須在鄉政府集合完畢,確保"隊伍組建到位、訓練管理到位、設備保養到位"。
2、在撲火過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并且要服從防滅火指揮部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3、鄉政府與各村、防火信息員、半專業撲火隊員簽訂責任狀,把具體的責任落實到村、到組、到人,實行層層責任包干制。各村年內每發生一起火情,每次扣除2000元保證金;年內出現3起及以上火情、火警、熱點的或發生一起3小時以上森林火災的,扣除6000元保證金。將鄉村兩級干部年終績效考核與森林防滅火工作直接掛鉤,年內各村每發生一起火情,每次扣除駐點負責人和村主干各5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扣除其他駐點干部和包該片的村干部各3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年內發生一起3小時以上森林火災的,扣除駐點負責人和村主干各10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扣除其他駐點干部和包該片的村干部各8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出現3起及以上火情、火警、熱點的扣除駐點負責人和村主干各20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扣除其他駐點干部和包該片的村干部各1200元的績效獎金或者工作考核獎金,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防火信息員履職情況好且責任區內全年未發生森林火災,按照合同全額發放當年工資;不履行工作職責或者抽查不在崗的每次扣除工資100元,情節嚴重的,視情況加重經濟處罰;年度內森林火災,一次性過火面積在100畝以內的,每次扣除200元;一次性過火面積在100畝以上200畝以下的,每次扣除300元;一次性過火面積在200畝以上500畝以下的,給予每次扣除500元,一次性發生500畝以上森林火災或者造成人員傷亡的,該年度內工資全部扣除并視情況解聘。鄉政府森林防滅火巡查專班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村干部未按規定進行森林防滅火值班值守的一次扣除該村獎勵資金300元,未組織和督促村防火信息員開展巡邏宣傳的一次扣除該村獎勵資金300元,發現在林區附近焚燒易引發火情,村未及時發現制止的一次扣除該村獎勵資金500元。
4、撲火過后,鄉政府對火情、火警工作進行總結、調查,對處置火情、火警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防滅火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本實施方案自鄉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2022年考核時間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的考核時間為當年的1月1日至當年的12月31日。
附件一:南灣鄉森林防滅火巡查專班人員組成
姓名 | 聯系電話 | 姓名 | 聯系電話 |
蔣寒艷 | 13875717542 | 段竹葵 | 18773473552 |
陳國桓 | 18216067664 | 陳俊鵬 | 18870267381 |
李懷平 | 19976757875 | 單 彪 | 18373297119 |
向 程 | 15074793151 | 鄒小勇 | 15675494099 |
巡查專班工作職責
1、根據鄉森林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組織每次不少于2人到各村開展森林防滅火巡查和宣傳;
2、督查各村村干部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值班值守;
3、督查各村是否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是否督促防火信息員開展巡邏;
4、對于在林區附近焚燒易引發火情現象聯合村干部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及時處置其他焚燒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