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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鎮應急辦 ???? 發布時間:2024-03-21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應急值班工作,嚴明工作紀律,科學應對突發事件發生,及時高效調度處置,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規定。
蓬源鎮實行書記、鎮長統籌調度,班子成員帶班,指定工作人員為值班員的24小時值班制度。蓬源鎮工作日及非工作日領導帶班通常實行周值制,法定節假日和特殊時期實行日值制,分別安排2名鎮領導值班,正班及副班帶班領導各1人,值班員各1人。
一、應急值班主要職責
(一)負責與縣委、縣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及各兄弟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政務工作的聯絡和銜接。
(二)辦理來電、來函、報警,接收、傳遞有關信息,協調調度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三)協助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值班人員工作職責
(一)值班領導工作職責
1、正班帶班領導需24小時在崗在位,負責處理值班期應急值班值守相關工作,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政務值班,及時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日常事務和突發事項。
2、副班帶班領導24小時處于備勤狀態,正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堅守工作崗位,應當接替正班在崗值班值守。如遇到突發事件,需領導現場協調處置調度,正班帶班領導在鎮政府坐鎮帶班,負責處理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其他局領導負責現場協調處置調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時間,現場協調處置調度責任人順序分別為分管領導、副班領導、聯點片區領導;節假日現場協調處置調度責任人順序分別為副班領導、分管領導、聯點片區領導。如因工作沖突及其他事由,現場協調處置調度責任人應無條件服從書記統籌調度安排。
3、正班領導在帶班期間負責審核值班員報送的值班信息,及時提出擬辦意見。若能當時處理的直接辦理,處置后要及時報告書記、鎮長,不能當時處理的要立即向鎮主要領導報告,再按局主要領導的意見辦理。如需向縣直機關和縣政府報告信息及事項,依法按相關程序辦理。
4、負責審查值班員規范填寫當日《值班日志》,并在“值班領導意見”欄確認簽字。在帶班期間,若有未處置完結事宜,應當在《值班日志》中記錄清楚,并向下一位帶班領導詳細交接,并指出需續辦事項及時間。
(二)值班員工作職責
1、值班員要全面配合帶班領導處理值班期間的日常事務和做好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時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日常事務和突發事項。
2、對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把帶班領導的指示及工作要求及時準確傳達到位,同時要跟蹤事態發展,對處置情況、突發事件的評估,全面掌握并向值班領導報告。
3、值班員負責應按信息報送相關要求,及時聯系相關單位(村組),準確收集需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基礎數據及信息,綜合并擬稿需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經值班領導、鎮主要領導審核并簽字確認后,交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歸口報送縣委辦、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等相關單位。
4、值班員實行24小時倫流值班制,每日交班時間早上8:10分。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介紹值班期間情況,提出下班注意事項和續辦事宜,明確續辦事宜的具體負責人,直至工作完成。
5、當班值班員是值班室日常值班工作秩序維護的第一責任人,值班員要隨時維護值班室的工作環境和衛生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
6、愛護公物、厲行節約,注意節水、節電、防火。值班員夜間休息時,要關好門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值班工作規程
(一)電話接聽處理
1、接到各村組、各部門(單位)請示報告、問題查詢和工作通知有關情況的電話,要認真作好記錄,酌情處理。凡屬重要的或沒有把握答復的問題,應當請示領導后再作答復。
2、凡涉及重要事項的電話請示、報告等,要認真作好值班記錄,并仔細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傳真或電子郵件,確認無誤后,立即報鎮帶班領導,值班人員按領導批示、指示辦理。
3、接到領導交辦任務的電話,要認真準確做好記錄,立即傳達辦理,及時督辦,并將辦理結果向領導匯報。
4、接到會議、工作、活動通知來電,應當準確詳細記錄通知內容,按通知要求及時傳達到位或及時報告帶班領導,按領導批示、指示辦理。
5、接到人民群眾反映情況或要求解決問題的電話,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再通知有關部門(單位)立即解決,同時作好記錄,事后再次向有關部門(單位)核實問題辦結情況。
6、對于比較重要、復雜或者敏感、保密性以及必須先經領導批示的問題咨詢和保密的政策性問題咨詢,值班人員不得答復;其它一般性問題咨詢,可以明確答復。
(二)各類公文的處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傳真電報、領導批示、內刊、簡報、資料、公務信函等各類公文,應當在《值班記錄》上逐條登記后送局辦公室按程序處理。
2、辦理急件。接到標注了緊急程度的公文,應當立即送鎮辦公室主任,同時在《值班記錄》上記錄,并按領導指示立即辦理。
四、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特別是接到群眾個人報告后,值班人員應當采取條塊結合的方式,在第一時間核實、核準相關信息。
(二)確認事件真實性后,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并密切跟蹤事態的發展動態,隨時做好續報。如果屬于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在報告帶班領導的同時,還應當直接報告鎮主要領導。
(三)根據鎮主要領導或帶班領導的指示,按突發事件處置的相關操作規程,通知相關村組、鎮相關單位(部門),積極協助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突發事件信息上報要經分管領導、帶班領導和鎮主要領導審批,并按鎮主要領導意見,按相關規定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局等相關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應急值班工作,熟悉鎮領導的分工,熟悉鎮各部門職責,確保準確、快速地完成交辦事項。
(二)如遇特殊情況,值班員不能按時到崗,必須事先自己調好班告知當日的帶班領導,代班人員經帶班領導同意確認生效。帶班領導不能按時到崗,必須報告鎮主要領導,經鎮主要領導同意后,另行安排帶班領導。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崗,落實工作交接,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四)值班人員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的做好值班記錄,書寫清晰,頁面整潔。
(五)不得在應急值班室進行打牌賭博等違法違紀或影響正常值班的活動,不得請非本鎮工作人員陪班,不得將非本鎮工作人員滯留、留宿值班室,不得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劉)要保管好值班設備和物品,保持好室內清潔衛生,值班人員交接班前必須打掃好值班室、休息室的衛生。
六、責任追究和處理
實行值班情況通報和值班責任追究制度,鎮主要領導對值班情況將不定時查崗,值班室按月通報值班情況。
(一)值班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不嚴重的,當事人向相關領導、主要領導作出說明;給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務人員管理相關規定從嚴追責。
(二)對擅離職守脫崗被查到,當事人寫出書面檢討,由鎮主要領導約談,年終考核評先評優一票否決。一年內兩次脫崗,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年終考核評為不稱職。
(三)因換班銜接不到位,造成短時空崗,沒有造成工作損失、影響的,應向局領導說明情況;造成工作影響、損失的,酌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違反值班工作保密規定造成工作損失的按有關管理規定從嚴追責。
(五)在值班室進行打牌賭博等違法違紀或影響正常值班的活動,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處理。邀非本鎮工作人員陪班,將非本鎮工作人員滯留、留宿值班室造成不良影響的,由鎮主要領導進行約談;造成工作損失的,按相關規定從嚴追責。
七、附則
《蓬源鎮應急值班工作規定》由應急指揮部負責修訂完善,對本制度未盡事宜所造成的工作疏漏、失誤的處理,由鎮黨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