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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榮桓鎮 ???? 發布時間:2021-07-01
| 索引號 | 00000000/2021-74062 | 統一登記號 | 榮政發〔2021〕18號 | 文號 | |
| 公布時間 | 2021-07-01 | 來源 | 榮桓鎮 | 信息有效期 |
榮桓鎮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委和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根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等各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安全發展、依法治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管理,完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規范化,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促使黨政領導干部切實承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為建設秀美沈營造良好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第三條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鎮各單位部門、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二章 職責
第一條 黨委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1.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和向全會報告工作的內容,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鎮黨委(擴大)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遇有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組織研究解決;
3.領導本地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把安全生產納入黨政領導班子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4.加強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和機構建設,統籌協調各方面重視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5.大力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
第二條 政府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和政府、本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3.組織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與財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長,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
4.嚴格安全準入標準,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明確本地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依法領導和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
5.領導本地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統籌協調安全生產工作,推動構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第三條 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其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1.組織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
2.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黨委對安全生產的領導職責,督促落實本級黨委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
3.協助政府主要負責人統籌推進本地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4.組織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建設,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全體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規范化,指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5.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依法組織或者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四條黨委政府其他鎮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主要包括:
1.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村(社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組織分管行業(領域)、部門、村(社區)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3.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村(社區)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4.統籌推進分管行業(領域)、部門、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5.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村(社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目標管理、應急管理、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規范化。
第五條 有關單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基本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規定和辦法,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行業(領域)發展規劃,制定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部門與生產經營單位談心對話機制,指導督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激發他們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在職責范圍內查處非法違法行為和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4.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文化和安全誠信建設,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5.定期分析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完善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第一時間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制定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定期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工作計劃、事故統計、職業危害等相關信息。
6.制定和完善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規定牽頭組織或者督促指導基層和企業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組織協調本行業(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規定參加或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實事故處理的有關決定。
7.負責督促職責范圍內項目建設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主辦群體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明確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職責是:
各行政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全面負責,黨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負總責,并明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名,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村(社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工明確,安全生產臺賬記錄齊全。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摸清生產經營單位底數,確保安全監管全覆蓋,與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
3.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列入村(社區)兩委會會議議題,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包括人員簽到、討論內容及做出的決定)。
4.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加強轄區內單位的監管和巡查力度,并及時向鎮安委會上報有關檢查資料。每月對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一次巡查,重點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杜絕非法出租廠房、設施。加強村級工程施工安全監管。
5.加強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隊伍和消防設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演練,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在重點防火季節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按要求參加山林火災隱患巡查和救援。
6.督促轄區內單位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應急演練。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發現重大隱患立即上報鎮安委辦。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和儲備應急物資,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7.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積極組織和督促轄區內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8.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報送信息,并準時參加上級安全生產會議和活動。
9.完成上級部署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章 監督落實和責任追究
(一)執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每年黨委中心組集體學習培訓不少于1次,督促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黨政同責"制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實行安全生產工作督查制度。鎮黨委、政府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的督查不少于2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執行不力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各村社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
(三)實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黨政領導干部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打擊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不徹底的,相關部門進行事前問責,嚴肅查處。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時,要把黨政領導干部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納入調查內容,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機制。將安全生產納入對各村(社區)的年度考核,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先進。對嚴格履職、監管到位、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領導干部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履職不到位的予以懲處。
第四章 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明確鎮黨政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交叉工作相關領導共同抓、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共同負責的良好局面。嚴格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的要求,層層分解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二)認真履行職責,針對本轄區、本部門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從組織領導、工作制度、監管機構、安全投入、隱患整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本規定所稱"黨政同責",系指鎮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都負有領導責任,其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本規定所稱"一崗雙責"系指領導干部既要對分管業務工作負責,也要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本規定所稱主要負責人,系指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鎮直有關單位、各村(社區)的正職負責人,以及主持工作、代行正職職能的副職負責人。
第二條 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尚未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主體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鎮黨委政府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基本原則和工作實際確定。
第三條 機構改革之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工作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部門職責參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職責執行,負責工作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 本規定由榮桓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