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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黨政辦 ???? 發布時間:2025-10-13
各村(社區):
《吳集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衡東縣吳集鎮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吳集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
30年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重大決策部署,做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成立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劉濤、黨委副書記、鎮長彭達擔任組長,全體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財政所、經管辦、黨政辦、信訪辦、自然資源辦、林業辦、水利辦、農技辦、勞保辦、婦聯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駐村干部、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經管辦),負責日常工作。
二、目標任務
(一)摸底調查承包現狀。吳集鎮共有32個行政村和3個社區,建立農村集體經濟合作社35個,村民小組872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93877人,二輪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2.2萬余戶,確權到戶土地面積7.5萬余畝。基于以上情況,一是摸清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家庭承包現狀;二是摸清家庭承包戶整戶消亡、全家進城落戶等情況;三是摸清無地少地農戶情況;四是摸清村、組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留用情況。
(二)規范延包工作程序。按照省農業農村廳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工作規范確定的成立機構、摸底核實、制定方案、開展調查、審核公示、簽訂合同、完善證書、資料歸檔等程序開展我鎮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
(三)全面開展合同網簽。按照數據信息化、資料可視化、管理動態化、服務網絡化的要求,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數據庫和業務信息系統,依托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網簽系統或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通過人臉識別、電子簽章等技術手段,做好合同網簽工作,推動實現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通過承包合同網簽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日常變更常態化管理。
(四)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機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順延的,已頒發的土地承包權利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依據承包合同記載的信息辦理登記,在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標注記載,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對個別調地的,在合同、登記簿和證書上作出相應變更。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準備階段(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
1.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成立吳集鎮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工作領導小組,召開鄉鎮動員大會,開展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業務培訓。
2.各村(社區)宣傳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土地延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等規定,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或代表會議依法選舉產生本村(社區)二輪土地延包工作組及成員,候選名單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后公布。工作組下設調查小組和資料檔案整理小組,負責本村(社區)第二輪土地延包的具體工作。
(二)調查摸底公示階段(2025年9月17日—10月22日)
1.摸底核實
摸底核實的內容主要有:
(1)第二輪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到戶情況;
(2)農戶整戶消亡、整戶進城落戶轉讓承包地、農戶轉讓互換承包地、外嫁女承包地核定、農戶承包地征地、新增耕地以及農戶無地少地等情況;
(3)第二輪土地承包以來農戶家庭人口變動情況;
(4)第二輪土地承包后村集體土地利用現狀情況;
(5)農戶對開展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的意愿及訴求;
(6)第二輪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如土地前期確權、土地界限存在爭議,人口增減與現有承包地面積不匹配等問題。
2.身份確認
以2018年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為基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家庭成員登記對象,穩妥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補充認定和信息糾錯工作。
3.制定延包方案
摸底核實工作完成,各村(社區)二輪土地延包工作組依法擬定二輪土地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問題處置意見(初稿),報鄉鎮人民政府預審,提交本村集體經濟成員(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討論。修改完善的二輪土地延包方案和重大問題處置意見等,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和縣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后張榜公布,期限不少于15天。方案公示完成,由鄉鎮人民政府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
4.資料數據核實
調查單位(技術服務公司)根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NYT2537-2014)及國家調查規程等有關規定,按照村(社區)二輪土地延包方案要求,開展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圖等調查成果。調查流程:整理摸底表,開展權屬調查,進行數據預處理,生成農戶信息公示表(圖)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調查核實階段收回的農戶《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員、承包地塊等信息是否有變化,將農戶填報情況分為無變化、有變化兩種。農戶承包信息無變化的,做直接順延安排,不列入農戶承包地權屬信息測繪等調查范圍,可直接進入摸底結果公示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農戶承包信息有變化的,對照摸底表,組織開展農戶承包信息測繪等調查。
(2)權屬調查糾錯。篩選出農戶承包信息有變化的摸底表,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要求,組織開展各類變化信息的權屬調查。調查范圍包括農戶承包信息糾錯變更、整戶進城農戶轉讓承包地、農戶轉讓互換承包地、遺留問題外嫁女承包地核定、農戶消亡戶承包地收回、農戶承包地征地、無地少地農戶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體機動地等)變化等,由調查員按照農戶摸底表或發包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記錄或調查,形成相關權屬調查數據,出具測繪調研報告。
(3)生成公示資料。依據相關政策要求,以發包方為單位輸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體機動地等)調查情況列入《公示表》。
5.依法張榜公示
調查單位整理好公示表、公示圖等資料,交村(社區)二輪土地延包工作組審核后,張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內,相關權利人提出異議的,村(社區)工作組應記錄、核實,情況屬實的,應修正公示結果后再公示,直至無異議。公示期滿后,調查單位據此以承包方為單位制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公示結果歸戶表》,交由發包方負責人、承包方代表簽字。
(三)合同網簽階段(2025年11月7日-11月30日)
根據公示結果,調查單位將二輪土地延包的相關資料上傳網簽系統,生成電子《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村(社區)、村民小組組織農戶網簽土地承包合同,農戶可自行下載其合同并保存。調查單位將網簽的電子合同輸出紙質合同一式四份(不動產登記使用電子版合同或自行復印),承包方、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各一份。
衡東縣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延包日期從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統一由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行使發包職能,《農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加蓋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公章。
(四)確權登記頒證(2025年12月1日-12月30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的文件精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民的物權、財產權,由自然資源部門頒發不動產登記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根據中央二輪土地延包30年的相關規定,以二輪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為基礎,已頒發的土地承包權利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證書記載的承包期限屆時作統一變更。對個別調地的,在合同、登記簿和證書作相應變更處理。二輪延包中,總體上堅持農戶承包經營權證“不變不換、有變就換”原則。農戶家庭承包要素在延包中發生變化的,包括二輪承包確權中涉及信息錯誤(含農戶申請旱地、園地、自留地等長期穩定承包經營的承包地),需要變更的,由農業農村部門按程序完成前期工作后和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后,移交自然資源部門頒發不動產登記證,不再頒發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于不變不換的證書,待程序啟動后,持證農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行去自然資源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加蓋不動產登記公章。
(五)總結歸檔(2025年12月)
總結梳理我鎮二輪土地延包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土地延包程序和方法。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建立好到戶的承包地塊面積清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清冊。收集整理工作資料,包括鄉鎮、村(社區)相關文件資料,開展工作的影像資料,公示資料,工作底圖等,建立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將土地延包的承包合同按“一戶一檔”整理裝訂,及時移交縣檔案館入館存檔。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遵循工作要求。兩個堅持:一是堅持延包原則,不得打亂重分;二是堅持有限目標,盡可能的化解矛盾。五個不得:一是不得強行收回農民土地搞反租倒包,不得混淆反租倒包與委托流轉的概念;二是不得隨意改變集體所有權界限,不得借合村并組進行資源調劑,仍然以原自然村民小組延包;三是不得新增機動地,不得借發展集體經濟之名等為由,把收回的承包地違法留作機動地,機動地超過5%的要嚴格依法承包到戶;四是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行“確權確股不確地”。已經確權到地塊的,不得借延包之機再確股;五是不得回避矛盾“一延了之”,對承包農戶合理的訴求,分類解決。
(二)加強工作有序銜接。一是鄉鎮工作專班要有序推進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及時與縣級工作專班銜接;二是加強對村(社區)、組二輪土地延包的調度、督導,及時處置矛盾糾紛,督促各村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探索相關問題處置方法。
及時收集、梳理、歸納村(社區)二輪延包試點工作中發現問題,結合我鄉鎮的經驗作法,采用“一村(組)一策”等辦法,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相關規定,指導各村(社區)土地延包工作中的矛盾糾紛調處。把握不準的政策問題,要及時報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