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市監局檢測中心 ???? 發布時間:2024-11-18
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
(24FJ17385)(24FJ17390)
2024年8月22日,我局收到湖南廣綠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24FJ17385)(24FJ17390),我縣1家食品經營單位(衡東潤萬家超市)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優質淮山(蔬菜干制品)、新生姜?,F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一)名稱:優質淮山(蔬菜干制品);類型:蔬菜干制品;規格型號:散裝;抽樣日期:2024-07-23;經營者:衡陽市珠暉區陶記陶寶批發部;購進日期:2024-07-10;不合格項目:鉛;實測值為0.420mg/kg ,標準值應為≤0.2mg/kg。檢測結果不符合GB 5009.12-202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名稱:新生姜;類型:食用農產品;規格型號:散裝;抽樣日期:2024-07-23;經營者:衡陽市西園農副產品批發大市場;購進日期:2024-07-22;不合格項目:鉛;實測值為0.420mg/kg ,標準值應為≤0.2mg/kg。檢測結果不符合GB 5009.12-202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況
當事人銷售的該批優質淮山是2024年7月10日從衡陽市珠暉區陶記陶寶批發部進了5kg,銷售價格為275元;銷售的該批新生姜是2024年7月22日從衡陽市西園農副產品批發大市場進了20kg,銷售價格為273元。當事人執行了進貨檢驗義務,索取了供應商經營資質。
2024年6月18日,當事人主動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 序,因涉案產品為進貨很少,已全部銷售未有產品召回。
三、 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4年8月26日將1份《檢驗報告》,編號為:(24FJ17385)(24FJ17390)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對抽檢過程,檢測結果無異議。2024年8月26日執法人員向縣局申請立案調查,申請獲批準,于2024年11月11日調查終結。當事人銷售不合格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及基準》第十一章,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案件編號:湘東市監案處字〔2024〕321號):
沒收違法所得460.8元。
罰款4000元,二項共計4460.8元。
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