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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司法局 ???? 發布時間:2025-03-24
2024年,衡東縣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不斷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努力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質量發展。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法治領域改革、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普法宣傳規劃、基層社會治理等重點工作,確保法治建設有力有序推進。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領導干部述法、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2024年縣級層面開展法治建設理論學習4次,13257名黨員干部順利通過省級學法考試。二是健全運行機制。堅持實行縣政府常務會司法局、政府法律顧問固定列席制度,對于縣內“三重一大”事項,將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必審內容,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率100%,集體討論率100%,確保全縣所有重大行政決策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運行,切實保障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三是強化考核考評。召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4年工作會議,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要求,在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工作會議上組織5家單位進行現場述法。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組織開展法治督察1次。同時,把領導干部、公務員學法用法情況作為考核、評先、晉級的重要依據。
(一)著力深化依法行政,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一是強化合法性審查工作。堅持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去年,審查規范性文件9件,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等64件,縣委常委會會議紀要24件,其他涉法文件100件,共出具法律意見書107件。二是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列席政府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制度。黨政機關積極聘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我縣現有在冊公職律師12人。對全縣重大公共政策、重要規劃和重點項目,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意見。三是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的作用。規范行政復議工作,切實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2024年新收行政復議案件150件,其中已審結123件,糾錯14件。通過復議機關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倒逼行政執法機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狠抓行政執法監督,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設。出臺《衡東縣2024年行政執法專項評議考核獎懲辦法》,將考核評議與年底績效考核和干部個人評優掛鉤。開展表彰先進活動,對2023年度全縣298名優秀執法人員、2名優秀執法監督人員和11個執法先進單位、2個行政執法監督進行了表彰。創新推出涉企“綜合查一次”和“企業寧靜日”制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發展大局。二是嚴格實施行政執法資格準入制度。2024年組織全縣擬參與行政執法的843名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執法考試并完成發證工作。邀請省、市專家對全縣各執法部門和鄉鎮300余名執法人員開展了行政執法培訓,幫助執法人員不斷提升執法水平。三是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評查工作。由縣司法局牽頭,邀請縣人大、政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等單位組成評議小組,對全縣22個部門的行政執法案卷開展了評查,并將評查工作情況反饋至各執法部門督促整改,有效促進行政執法水平的提升。四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全縣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行政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不作為等突出問題。共排查突出問題41個,整改突出問題37個,整改率達到90%。
(三)踐行法治為民理念,持續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一是做好法治宣傳工作。精準對接企業需求,結合企業經營實際,組織編印《企業防范法律風險提示100條》和《企業經營法律知識100條》,條目式地列舉出企業經營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進行普法宣傳。持續開展送法下鄉、憲法宣傳周等系列主題普法活動。2024年共組織法治宣傳75場,法治專題宣講47次,文藝活動6次,發放宣傳讀本23670余本,發放宣傳資料11000 余份,贈送法治文化產品600余件。二是積極發揮調解作用。加快構建“筑防線、控風險、促發展”的人民調解防線,完善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創新打造“網格+司法+法庭”三級聯動解紛模式。2024年各級調委會排查矛盾糾紛3732起,調處成功3596起,涉及當事人7565人,涉及金額達17296多萬元,調解成功率達96%以上。三是提供優質法律服務。2024年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12件。公證處共辦理公證業務1587件。34名法律顧問堅持在村(社區)現場值班,接待各類法律咨詢超過人1600人次。做到了法律服務零差評,零投訴。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雖然我縣法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與省、市對我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依法行政觀念有待增強。部分單位存在法治觀念未牢固樹立、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法治建設重視程度不夠等情況,工作缺乏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行政執法水平有待提高。選擇性執法、釣魚執法等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依然存在,行政執法整體水平與群眾期待還有差距;三是法律顧問制度推行不徹底。一些單位未聘用法律顧,一些單位法律顧問制度形同虛設,公職律師存在各單位不均衡的現象。同時基層法治人才專職化、專業化程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縣將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新部署、新要求,嚴格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加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23條措施,推動依法治縣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一)抓住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嚴格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著力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嚴格落實《衡陽市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規章清單》,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做到謀劃工作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運用法治方式,全力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有效運行。
(二)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執法資格管理,加大培訓力度,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培訓。二是嚴格規范執法程序。督促各執法單位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關于落實輕罰免罰的“三張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重大復雜行政執法案件會商制度。三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通過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等途徑,突出抓好對重點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通過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收費和罰款行為,出臺《衡東縣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衡東縣推廣、使用和管理湖南省行政執法業務平臺暫行辦法》,完善涉企行政檢查清單制度,改進涉企行政檢查方式,著力解決重復檢查、過度檢查等問題,推廣、使用湖南省行政執法業務平臺,提升行政執法信息化、規范化水平,保障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切實優化我縣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夯實基層基礎,提升基層法治建設水平。一是始終把法治建設擺在鄉村振興的重要位置,加大對“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訓,努力建成一支素質高、結構優、用得上的鄉村法治建設人才隊伍;二是進一步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為群眾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導向與指引,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三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專項行動,充分運用“網格+司法+法庭”三級聯動解紛模式,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