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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5-07-25
衡東縣環境質量監測
月
(2025年4月) 報
衡東生態環境監測站
衡 東 縣 環 境 質 量 月 報
編制部門:衡東生態環境監測站
編寫人員:鄧志峰 劉麗
審 核:丁佳兵
簽 發:易陳斌
日 期:2025年6月3日
根據省環境監測中心和市生態環境局通報情況、縣城關空氣自動站上傳數據及縣環境監測站地表水監測分析報告,編制衡東縣2025年4月環境質量報告。
一、地表水
4月按照"十四五"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開展監測,共監測7個斷面,其中,湘江朱亭斷面、湘江熬州斷面、湘江魚石村斷面、洣水草市斷面及洣水入湘江口斷面由國家總站監測;湘江大浦斷面及洣水衡東水廠斷面由衡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監測。本月湘江、洣水衡東段地表水水質總體狀況為優。
湘江水質:湘江干流衡東段共監測4個斷面,執行II類水質標準。4月,湘江魚石村、大浦鎮下游、朱亭斷面水質均達到II類水質標準,與去年同期相比,水質保持穩定;熬洲斷面水質達到II類水質標準,與去年同期相比,水質上升一個類別。
洣水水質:洣水衡東段共監測3個斷面,執行II類水質標準。4月,洣水草市、衡東水廠、洣水入湘江口斷面水質均達到II類水質標準,與去年同期相比,水質保持穩定。
飲用水水源地:監測1個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縣城區)——衡東水廠,4月水質為II類。
4月份地表水質量狀況
斷 面名 稱 | 河流 名稱 | 斷面 屬性 | 水質類別 | 類別變 化 | 考核目 標 | 是 否達 標 | 不達標指 標 | ||
本月 | 上月 | 去年同期 | |||||||
草 市 | 洣水 | 入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
衡東水廠 | 洣水 | 飲用水 | II | III | II | II | 是 | ||
洣水入湘江 口 | 洣水 | 水十條考核 | II | II | II | II | 是 | ||
魚石村 | 湘江 | 入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
大 浦 | 湘江 | 省控 | II | III | II | II | 是 | ||
熬 州 | 湘江 | 國控 | II | II | III | ↑ | II | 是 | |
朱亭 | 湘江 | 出界 | II | II | II | II | 是 | ||
二、環境空氣
我縣現有環境空氣質量評價監測點1個,設在縣政府樓頂,屬省控自動監測點位。4月份,優天數5天,良天數21天,輕度污染2天,中度污染2天,達標天數26天,空氣優良率86.7%,首要污染物為O3,市排名第4,與去年同期上升3名(詳見表2)。
表2 4月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指標 數值(區間) | 2025年4月 | 2025年3月 | 2024年4月 | 考核目標 | 標 準 |
PM10(ug/m3) | 53.4(20-99) | 43.9(13-89) | 43(19-92) | 70 | |
PM2.5(ug/m3) | 31.0(13-58) | 24.5(5-58) | 25(9-43) | 35 | |
SO2(ug/m3) | 11.0(7-15) | 6.7(3-11) | 8(3-16) | 60 | |
NO2(ug/m3) | 11.5(5-21) | 10.7(2-23) | 11(5-16) | 40 | |
CO(mg/m3) | 0.86(0.4-0.9) | 0.95(0.2-1) | 0.8(0.4-0.9) | 4 | |
O3(ug/m3) | 154.4(50-167) | 149(42-180) | 110(58-136) | 160 | |
優良天數 | 26 | 29 | 30 | ||
最大污染物 | O3 | O3 | PM2.5 | ||
優良率 | 86.7% | 93.5% | 100% | ||
綜合指數 | 3.30 | 2.876 | 2.62 | ||
綜合指數變化率 | 26.0% | -0.8% | -3.3% | ||
市內排名 | 4 | 2 | 7 |
2025年衡東縣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時間變化圖
三、結論與建議
(一)地表水.4月份,考核我縣的5個斷面(熬洲斷面、朱亭、大浦鎮下游斷面、衡東水廠、洣水入湘江口)中,熬洲斷面水質達到II類水質標準,與去年同期相比,水質上升一個類別,其余斷面水質均與去年同期持平。
建議:持續開展沿岸排污口整治行動,堅決取締非法排污口;加快沿江沿河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切實推進鎮村生活污水處理。
(二)環境空氣.4月份,我縣城區空氣質量較去年同期下降明顯,其中綜合指數3.3,市排名第4,優良率86.7%,輕度污染及中度污染天數共計4天,影響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是顆粒物和臭氧。原因分析:一是外來污染源影響。受天氣影響,北方沙塵天氣向我省轉移,導致我縣環境空氣質量下降。二是揚塵污染影響較大。由于城內施工現象仍然存在,相關環保措施效果不明顯,加上我縣城區范圍較小,施工對我縣空氣質量帶來較大影響,特別是對顆粒物影響較大。同時,工地建筑施工產生的渣土在運輸過程中,車輛覆蓋未完全做到位,存在渣土灑落飄散的情況。三是縣城區餐飲油煙治理不徹底。特別是晚餐時間,萬上財富廣場、沿河飯店及各種燒烤的油煙排放更加嚴重,城區上空空氣混濁。四是機動車尾氣排放仍然嚴重。由于我縣城區范圍較小,人口密度大,車流量較大,汽車尾氣排放嚴重。
建議:針對我縣環境空氣質量下降的情況,結合我縣實際,建議住建、城管、農業、生態環境部門聯防聯控,繼續在揚塵、油煙、燃放煙花爆竹等方面下功夫,以問題為導向,統一思想、強化措施、做出成績,切實改善城區空氣環境質量。
衡東生態環境監測站
2025年6月3日
東政簡準字[202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