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面:
首頁
> 政務公開
> 縣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目錄
> 交通運輸局
> 機構職能
來源:衡東縣交通運輸局 ???? 發布時間:2025-02-18
衡東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政策、行業管理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和實施細則并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和監督;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三)承擔原縣公路管理局、縣地方海事處、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縣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所的行政職能。
(四)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或協調國家、省、市重點和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造價、安全生產;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五)承擔全縣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宣傳貫徹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車行業管理工作。
(六)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縣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公路、橋梁、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八)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點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承擔縣國防動員交通戰備的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九)監督實施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范;組織推進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負責和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協調高速公路、鐵路、郵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