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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教育局 ???? 發布時間:2024-06-11
2024年衡東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衡陽市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8號)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要求,切實做好2024年全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義務教育評價改革精神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招生工作秩序,規范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促進均衡發展,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則
(一)高中階段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誠信。
2.堅持"六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招生宣傳,統一招生平臺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進度,統一錄取。
3.按照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擇優投檔、分批錄取。
4.公民同招。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同步招生。
(二)初中招生原則
1.公辦初中。按照"相對就近、劃片招生、計劃到校、超員派位、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
2.民辦初中。按照"計劃到校、超員派位、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
3.公民同招。按照"統一平臺、統一報名、統一時間、統一錄取"的原則,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同步招生。
(三)小學入學原則
1.依法依規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相對就近、劃片招生、免試入學。
3.統一招生平臺報名、統一審核、統一錄取。
三、中學招生計劃和小學入學條件
根據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相關文件精神,2024年,全縣普通高中學校新生年級班額控制在55人以內,初中學校新生年級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小學新生年級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凡超計劃招生一律不予注冊,學校出現大班額將追究書記、校長責任。縣職業中專招生計劃為指定性計劃,縣外中職計劃為指導性計劃。
(一)高中階段招生計劃
1.今年全縣有初中畢業生9179人,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我縣實際,今年我縣計劃招收101個普高班,共招收5555人(詳見附件1)。
2.中職計劃招生3624人。縣職專計劃招收1500人,縣外中職計劃招生2124人。
(二)初中招生計劃
2024年小學畢業生共有9177人,初中計劃招收185個班,其中縣直學校88個班,民辦學校39個班,鄉鎮中學58個班。各校招生范圍和計劃詳見附件4。
(三)小學入學條件
全縣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5200人。凡年滿六周歲兒童依法注冊入學,年齡截止日期原則上以當年8月31日為準,在學位有富余的情況下,各鄉鎮可將入學年齡截止日期延遲至當年12月31日。截至當年12月31日仍未滿六周歲的兒童不能注冊入學,任何學校不得接收。
四、招生辦法
(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辦法
1.組考辦法。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詳見《衡東縣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方案》)。
2.指標生招生
(1)招生計劃。縣一中、歐中、二中等三所高中學校不低于55%的招生計劃作為指標生計劃(其中縣五中初中不納入),合理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畢業學校(撤并學校按2023年春季學期初中學校的學籍人數計算,分校錄取)。指標生具體計劃分配情況詳見附件2。
(2)指標生條件。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第且在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初一注冊學籍,并在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三年的應屆畢業生。
(3)成績要求。指標生錄取設學科總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縣一中錄取的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科總分(檔案分)排序須在全縣前40%,縣歐中、縣二中須在全縣前50%。
(4)錄取辦法。錄取時按其志愿分初中學校劃線擇優錄取。在上述條件下,如果初中學校被縣一中、歐中、二中錄取指標生人數為零,則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或一中或歐中或二中錄取一人(分數不能低于全縣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
3.特長生招生
音、體、美特長生納入各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生源學校統一組織填報志愿,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專業測試。縣教育局按考生的專業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錄取,具體操作詳見《衡東縣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招生工作方案》(東教通〔2024〕22號)。
4.統招生招生
指標生招生、特長生招生等方式錄取后,高中學校剩余的招生計劃按統招類進行招生。
5.優惠政策
(1)烈士子女錄取時優惠10分。
(2)因公犧牲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錄取時優惠5分。
(3)少數民族及僑屬的子女錄取時優惠5分。
(4)衡東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按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執行。
以上優惠項目不累計加分,只取最高優惠項。
享有優惠政策資格的考生應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學校,學校統一在6月1日前到縣教育局相關股室審核,過期不予補辦。各學校必須將縣教育局審核反饋的符合政策優惠條件的考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
6.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志愿設"指標生批"和"統招批"兩個批次。"指標生批"設兩個非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符合指標生報名條件的學生"第一志愿"在縣一中、歐中、二中等三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也可不填報;"第二志愿"在縣一中、歐中、二中等三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也可不填報。
統招生志愿設四個平行志愿,一個調劑志愿,平行志愿填報時,考生可在每個志愿中選擇縣一中、歐中、二中、五中、八中、衡郡等六所學校中的1所填報。調劑志愿可選擇"服從調劑"或 "不服從調劑"。
(2)模擬填報
各初中畢業學校要在6月1日前召開初三班主任、考生和家長會,對網上志愿填報進行培訓,下發志愿紙質樣表(詳見附件3),并組織學生進行模擬填表和模擬網上填報。
(3)填報方法
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填報工作安排在6月1日—6月5日,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的考生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與考試綜合平臺"自主填報,家長簽字確認,其他人員不得干預。
7.錄取辦法
(1)教育局根據考生志愿和考生的學業成績、優惠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學科考查等第情況,組織全縣各普通高中學校在統一時間、統一地點錄取。
(2)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資格。
(3)招生錄取時,依照考生志愿和檔案分。如果幾位考生檔案分總分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等科目成績。
8.錄取程序和要求
(1)錄取時,先錄指標生批,再錄統招批,已被特長生批、指標生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與統招批錄取。楊山中學、日新學校、楚天中學、天英學校、劍橋學校的考生指標生批和統招批同步錄取;其他學校的考生先錄指標生批,再錄統招批。
(2)普通高中最低入學注冊條件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科總分(檔案分)排序須在全縣前75%,沒有達到最低入學條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高學籍。
(3)根據市教育局規定,區域內學生一經入學注冊,嚴禁無正常理由轉學;嚴禁招生學校外掛學籍到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嚴禁學校接收寄讀、借讀學生。
(二)中職招生辦法
1.嚴格執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號)、《關于印發<2024年衡陽市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
2.具體操作詳見《衡東縣2024年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附件5)。
(三)初中招生辦法
1.縣直初中、民辦初中劃片招生范圍
進修附屬學校、楊山中學、日新學校、成文學校、楚天中學、天英學校面向縣城城區招生;洣水實驗中學面向縣城城區和洣水鎮踏莊片招生;歐中面向縣城城區、新塘、霞流、石灣、白蓮、洣水鎮的珍珠片、吳集鎮的栗木片招生;二中面向縣城城區、楊林、高湖、草市、南灣、吳集鎮的莫井片招生;五中面向縣城城區、大浦、石灘、吳集的德圳片招生;六中面向縣城城區、石灣、新塘、三樟、白蓮、洣水鎮的珍珠片招生,石灣鎮轄區內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直升六中;八中面向縣城城區、吳集、甘溪、洣水鎮的珍珠和踏莊片招生;九中面向縣城城區、楊橋、高湖、榮桓、蓬源、甘溪招生,楊橋鎮轄區內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直升九中。劃片招生計劃由各鄉鎮按照所轄小學畢業學校的人數合理分配到各小學畢業學校,縣直初中招生計劃分配詳見附件4。易地扶貧搬遷戶子女參與遷入地劃片招生。縣外就讀小學六年級學生,需要回縣內就讀初中,到戶籍所在鄉鎮的鄉鎮中心學校報名參與劃片招生。
2.縣直初中、民辦初中招生操作辦法和要求
(1)縣歐中、二中、五中、八中、六中、九中、楊山實驗中學、洣水實驗中學、日新學校、進修附屬學校、成文學校、楚天中學、天英學校等學校初中招生入學由縣教育局統一管理,使用統一的招生平臺進行報名、審核、錄取。各鄉鎮中心學校和各小學畢業學校積極配合,各縣直、民辦學校不得自行接受報名。有意就讀縣直學校或民辦學校又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6月21日—25日在報名系統內進行網上志愿填報,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提前啟動招生。
(2)縣城城區小學畢業生可以填報兩個在轄區內有招生計劃的縣直學校志愿,一個民辦學校志愿,還可填報一個縣直學校調劑志愿;非城區小學畢業生可填報一個在轄區內有招生計劃的縣直學校志愿。
(3)若志愿填報人數未超過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數,填報了該招生學校志愿的學生全部錄取;若志愿填報人數超過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填報了該招生學校志愿的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4)縣直、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由縣招生委員會組織,同時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紀檢、法制、公證、新聞媒體、家長、教師等代表對隨機派位全程進行監督,確保隨機派位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派位先派縣直學校,再派民辦學校。縣直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按楊山實驗中學、日新學校、洣水實驗中學、進修附屬學校、成文學校、歐中、二中、五中、八中、六中、九中的順序,先派一志愿,再派二志愿;民辦學校楚天、天英電腦隨機派位同時進行。
縣城城區派位不成功但填報了調劑志愿的學生由縣教育局按學生填報的調劑志愿調劑到有剩余計劃的縣直學校,若填報該校調劑志愿的人數多于該校剩余的招生計劃數,填報了該校調劑志愿的學生再次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城區初中學校經調劑仍未錄滿的,面向縣城城區小學畢業生啟動一次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填報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校剩余計劃數,填報征集志愿的學生全部錄取,征集志愿填報人數超過該校剩余計劃數,填報征集志愿的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派位不成功但又未填報調劑志愿、征集志愿的學生和填報了調劑志愿、征集志愿但派位仍不成功的縣城城區小學畢業生由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調劑到仍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城區初中學校或戶籍所在鄉鎮中學免試就讀。城區以外派位不成功的小學畢業生到戶籍所在鄉鎮中學免試就讀。
(5)進修附屬學校、成文學校、天英學校有直升意愿且報名的小學畢業生,若未超過初中部招生計劃,全部錄取。(若初中部學位不能滿足小學部有直升意愿的畢業生入學需求,有直升意愿且報名的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若初中部招收小學部有直升意愿的畢業生后學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該校招生區域內學生報名,若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數,報名空余學位的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縣直學校、民辦學校劃片招生以學生就讀的學校為準,不得跨鄉鎮參與劃片招生;同時,縣城城區的學生不得到洣水鎮的珍珠片、踏莊片參與劃片招生。
3.鄉鎮初中招生辦法
在縣直學校、民辦初中錄取工作完成后,各鄉鎮中心學校和鄉鎮初中學校要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鄉鎮初中招生各項工作,踏莊片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到洣水實驗中學或甘溪中學就讀初中。各鄉鎮中學于7月5日前將初一新生《義務教育錄取通知書》發送到學生或監護人手中,并提前做好開學準備工作。各鄉鎮中學與小學畢業學校要緊密配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100%的小學畢業生進入初中學習。
4.在衡服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按衡陽市教育局、衡陽警 備區政治工作處《關于印發〈衡陽市軍人子女享受義務教育優 待實施細則〉的通知》(衡教通〔2020〕167 號)執行。
(四)小學入學辦法
各鄉鎮中小學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制定小學招生入學實施細則,鄉鎮中心學校和各學校具體做好入學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中心學校按照劃片入學的原則并根據區域內教育規劃布局、歷史沿革、辦學規模、周邊生源和交通狀況等因素,相對就近、合理劃分每所小學的服務范圍。易地扶貧搬遷戶子女按遷入地政策入學。
1.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
在縣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縣城城區小學招生辦公室,出臺城區小學入學具體實施細則,洣水鎮、吳集鎮中心學校和城區各小學按照細則落實小學入學工作。城區公辦小學招生學校為幸福完全小學、迎賓完全小學、文沖完全小學、金花完全小學和武家山學校,招生區域為原城關鎮九個社區、四個村以及四方山林場安置戶,各校基本服務區域由縣城城區小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確定。
(1)生源分類
第一類:學校服務區內有戶籍或國家行政、事業單位、部隊、國有企業及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的正式工作人員子女(父母必須繳納一年以上社保)。
第二類:學校服務區內有房子(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第三類: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其他特殊情況:四方山林場安置戶子女到縣城城區小學就讀,以林業局提供的安置戶名冊為依據。縣城城區集體房產證、購買個人住房但無房產證的子女入學,由縣城城區招生辦公室登記,再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會審,并納入"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的子女"類別參與排序。
(2)資料準備
第一類: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工作人員工作證明(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類: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房產證或購房網簽合同。
第三類: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勞動部門認可的務工合同或工商稅務證明(經商注冊一年以上)、社保卡(入社保一年以上)。
(3)報名登記
凡是申請就讀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的三類適齡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網上進行報名登記,所登記的信息作為2024年就讀城區公辦一年級資格認定的依據。
登記時間:所有申請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的三類適齡兒童,必須于7月1日-7月10日期間登錄省廳入學一件事一次辦主題服務平臺或下載湘易辦APP進行注冊、登錄,選擇行政區劃"衡陽",選擇"衡東縣小學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申請。
資料提交時間:所有申請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的三類適齡兒童,在"衡東縣小學入學報名系統"提交入學申請后,于7月15日—7月30日將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申請學校。如有弄虛作假,提供的證件、填報的信息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取消所填報學校的入學資格。
網上填報要求:在網上報名平臺中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不需要上傳相關證件原件照片,每個適齡兒童只能填報一所學校。
(4)資格審查
縣城城區招生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和學校收集的證件原件復印資料進行線下現場核驗。
(5)公布審核通過名單
8月15—8月25日由各招生學校公布審核通過名單。9月1日,各校組織學生報到、入學、注冊。
2.城區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
河西新區購買商品房的子女和安置戶子女入學,通過政府購買學位的形式到天英學校小學部就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家長或監護人在7月1日-7月10日期間登錄"衡東縣小學入學報名系統"提交入學申請后,于7月15日—7月30日將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天英學校。縣河西新區事務中心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查證驗證、審定范圍,從嚴控制政府購買學位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00人。鼓勵符合條件的學生到城區公辦小學就讀。
3.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各學校要積極做好具有衡東戶籍的特殊學生入學的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尊重家長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特殊學生隨班就讀、特教班、特教學校入學和送教上門等形式入學,嚴格做到"零拒絕",確保我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4.現役軍人、華僑、烈士、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小學教育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入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招生考試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履職。縣教育局成立全縣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由顏國華任組長,胡英杰任副組長,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長和教育局其他黨組成員、行政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許中平任辦公室主任,計財股、職成股、機關紀委、體藝股、督導股、信息中心、電教站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參與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學校(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相應成立本鄉鎮、本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切實加強本鄉鎮、本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組織和監督。
(二)實行"陽光招生"。縣文旅廣體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在縣委宣傳部的統一部署下,通過多種宣傳途徑和媒體渠道廣泛宣傳今年中小學招生入學方案、招生計劃(包括招生人數、班級數、班額等)、報名對象和條件、咨詢方式、公辦學校學區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等工作信息。各鄉鎮人民政府及鄉鎮中心學校要耐心細致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讓廣大學生家長理解和支持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各學校應通過本校公眾號和其他宣傳平臺,及時公開招生入學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招生錄取期間,各校要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信箱)等,熱情接待群眾咨詢,妥善處置來信來訪。
(三)提高管理效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縣教育局使用統一的招生入學電子管理平臺進行報名、審核、錄取,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規范便民"。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對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監測,及時發現、糾正招生入學中的違規行為和異常動態。
(四)強化控流措施。建立鄉鎮初中學校招生到校考評制度。各鄉鎮中心學校、鄉鎮初中學校以及小學要出臺措施,確保縣直學校、民辦初中按計劃錄取后余下的學生到本鄉鎮的初中學校就讀。縣教育局將對各鄉鎮初中學校新生到校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鄉鎮初中學校新生到校人數不達要求的,將視情況約談鄉鎮中心學校書記、主任、業務專干,初中學校書記、校長,生源學校書記、校長。
(五)嚴肅招生紀律
1.嚴禁學校和教師更改考生志愿,嚴防一切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規招生等現象的發生,特別是在優惠加分和指標生招生上,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和縣教育局機關紀委,要加強對優惠加分和指標生招生的督促檢查力度,有弄虛作假的優惠加分一律取消,是指標生一律取消指標生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等處罰。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2.嚴格執行《衡陽市中小學和中職學校違規招生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維護招生秩序,嚴禁使用非正當手段爭搶生源。各招生學校不得向生源單位或個人支付有關費用招攬生源。教育行政干部和教職工不得接受招生學校的有價證券、禮金及宴請。嚴禁招生學校用各種不正當優惠條件違規招收或提前招收學生,嚴禁各校在招生錄取前要求學生預交相關費用。
3.各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縣高中錄取政策的學生,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統一投檔錄取的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復讀生。民辦普通高中應當遵循學生自愿的原則,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錄取學生,不得錄取分數低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嚴禁將錄取分數與收費掛鉤。被普通高中正常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嚴禁同時或者交叉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未回我縣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一律不能參與我縣普通高中錄取。
4.堅決打擊買賣生源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和教育局機關紀委將對有償招生和買賣生源現象進行全程監控和打擊,重點監控職業學校、民辦高中的招生成本和初中學校的送生行為,嚴禁有償招生。對初中學校參與買賣生源的當事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上級關于違規招生行為責任追究辦法予以查處,同時,追究當事人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凡縣內外職業學校出現有利益輸送、買賣生源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近三年在我縣招生資格,并在我縣公共媒體曝光。
5.嚴禁各中職學校、民辦高中未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進入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或聯系招生工作;嚴禁各初中學校擅自接納縣內外中職學校、民辦高中入校進行招生宣傳;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截留、遲發、少發統一印制的中職招生宣傳資料;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干預、替代學生填報志愿。設立招生違紀情況舉報電話,縣教育局機關紀委舉報電話0734—5235050,縣教育局職成民教股舉報電話0734—5229732,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舉報電話0734-5235079。
6.凡違反招生政策和超計劃招生的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對違規違紀者,一律按《衡陽市中小學和中職學校違規招生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違紀違規的公辦學校及其書記、校長,不得推薦為先進、優秀評比對象;對違紀違規的民辦學校投資人和校長的違規招生行為記入個人征信檔案;對具體組織或參與違規招生的教師不得評為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個人,當年不能參與教師職稱評定。對在招生中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1-1.衡東縣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安排表
1-2.衡東縣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計劃分配表
1-3.衡東縣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生網上志愿填報表
1-4.衡東縣2024年秋季初中招生計劃安排表
2.衡東縣2024年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衡東縣招生考試委員會
2024年6月4日
附件1-1 | |||
衡東縣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安排表 | |||
單位 | 2024年下期計劃 | 備 注 | |
班數 | 人數 | ||
合計 | 101 | 5555 | |
一中 | 22 | 1210 | 體育34人;音樂8人;美術8人 |
歐中 | 15 | 825 | 體育16人;音樂13人;美術13人 |
二中 | 19 | 1045 | 體育7人;音樂5人;美術3人 |
五中 | 13 | 715 | 體育10人;音樂5人;美術15人 |
八中 | 13 | 715 | 體育15人;音樂10人;美術10人 |
衡郡 | 19 | 1045 | 體育24人;音樂20人;美術8人 |
附件1-2 | |||||||||||
衡東縣2024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計劃分配表 | |||||||||||
畢業 學校 | 畢業生 人數 | 一中指標生計劃 | 歐中指標生計劃 | 二中指標生計劃 | 畢業 學校 | 畢業生 人數 | 一中指標生計劃 | 歐中指標生計劃 | 二中指標生計劃 | ||
合計 | 9070 | 666 | 454 | 575 | |||||||
歐中 | 433 | 37 | 新塘 | 118 | 9 | 6 | 7 | ||||
二中 | 314 | 47 | 潭泊 | 26 | 2 | 1 | 2 | ||||
八中 | 130 | 10 | 7 | 8 | 尚德 | 93 | 7 | 5 | 6 | ||
六中 | 386 | 31 | 19 | 24 | 石灣 | 113 | 9 | 6 | 7 | ||
九中 | 363 | 29 | 18 | 23 | 三樟樹 | 41 | 3 | 2 | 3 | ||
楊山 | 713 | 57 | 36 | 46 | 大橋 | 69 | 6 | 3 | 4 | ||
日新 | 493 | 39 | 25 | 31 | 楊橋 | 107 | 9 | 5 | 7 | ||
楚天 | 816 | 65 | 41 | 52 | 蓬源 | 84 | 7 | 4 | 5 | ||
天英 | 1197 | 96 | 58 | 76 | 榮桓 | 65 | 5 | 3 | 4 | ||
劍橋 | 711 | 57 | 36 | 45 | 高湖 | 126 | 10 | 6 | 8 | ||
少林 | 195 | 16 | 10 | 12 | 紅橋 | 50 | 4 | 3 | 3 | ||
洣水 | 851 | 68 | 43 | 54 | 楊林 | 202 | 16 | 10 | 13 | ||
珍珠 | 59 | 5 | 3 | 4 | 草市 | 119 | 10 | 6 | 8 | ||
大浦 | 395 | 32 | 20 | 25 | 高塘 | 85 | 7 | 4 | 5 | ||
嶺茶 | 75 | 6 | 4 | 5 | 南灣 | 62 | 5 | 3 | 4 | ||
石灘 | 31 | 2 | 2 | 2 | 吳集 | 136 | 11 | 7 | 9 | ||
真塘 | 109 | 9 | 5 | 7 | 莫井 | 38 | 3 | 2 | 2 | ||
霞流 | 75 | 6 | 4 | 5 | 德圳 | 45 | 4 | 2 | 3 | ||
洋塘 | 55 | 4 | 3 | 3 | 甘溪 | 90 | 7 | 5 | 6 | ||
說明:五中(93人)的初中畢業生不分配指標生計劃。 |
附件1-3
2024年秋季衡東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考生網上志愿填報表
學籍號 | 姓 名 | 畢業學校 | |||||
普高批志愿 | 第一批(指標生志愿) | 第一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3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第二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3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第二批(統招志愿) | 第一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五中、八中、衡郡6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第二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五中、八中、衡郡6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第三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五中、八中、衡郡6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第四志愿 | (從一中、歐中、二中、五中、八中、衡郡6所學校中選擇1所填報) | ||||||
調劑志愿 | (選擇"服從調劑"或"不服從調劑") | ||||||
考生意見 | 以上志愿系本人自主選擇。 簽字: 年 月 日 | ||||||
考 生 監護人 意 見 | 同意該生所填報志愿。 簽字: 年 月 日 監護人聯系電話(可填寫多個): | ||||||
畢業學校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志愿填報說明
學生志愿填報是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學生和監護人必須慎重填寫。
填報志愿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網上志愿填報,二個批次7個志愿。第一批志愿為指標生志愿,指標生志愿為非平行志愿,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符合指標生報名條件的考生"第一志愿"可在縣一中、歐中、二中等三所學校中選擇一所填報,也可以不填報;"第二志愿"可在縣一中、歐中、二中等三所學校中選擇一所填報,也可以不填報。第二批志愿為文化生統招志愿,設四個平行志愿,一個調劑志愿,考生在五個志愿中填報1-5個志愿均可。
錄取順序:先錄指標生志愿,再錄文化生統招志愿,已被指標生志愿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文化生統招志愿錄取。
平行志愿說明: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分數、志愿順序進行排序,依次投檔,一旦進檔,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不再投檔。
考生在監護人的指導下自主在網上填報志愿,確認后打印紙質志愿表,同時考生和監護人在紙質志愿表上簽字。如因志愿填報出現錯誤或不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此表一式兩份,考生、學校各存一份。
附件1-4
衡東縣2024年秋季初中招生計劃安排表
附件2
衡東縣2024年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
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關于加快發展職業教育會議精神為指導,結合我縣中等職業教育實際,廣泛宣傳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成果,讓社會、家長、學生全面了解中等職業教育,轉變觀念,理性選擇學校,推進新時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為衡東教育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部署原則。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進行統一管理,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進度,統一網上填報志愿,統一規范有序錄取。
(二)協調發展原則。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確保職普招生比例大體相當。
(三)公開公正原則。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發布,規范招生公開承諾,招生學校錄取結果公開,按錄取規則公正對待每一位考生。
(四)自主選擇原則。教育局、初中學校、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應當充分尊重初中畢業生及家長的自主選擇權,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選擇學校,不得誘導、干擾學生自主填報志愿。
三、組織領導
為保障全縣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縣教育局成立中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顏國華
副組長:郭小玲 肖文新 劉心紅(常務) 胡英杰
成 員:職成民教股、基礎教育股、局機關紀委,縣直學校和民辦學校校長,各鄉鎮中心學校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縣中職(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簡稱"縣中職招生辦"),由劉昌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四、招生對象
全日制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城鎮待業青年。不得錄取未取得初中畢業證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為全日制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學生。
五、招生計劃
按照職普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的原則,今年,我縣中職招生要確保完成3624人,其中縣職專計劃招收1500人(含對口高考班220人),衡陽技師學院"湘油泵定向委培班"65人,縣外中職招生計劃2059人。
六、招生宣傳
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學生、學校和社會監督。所有學校通過各類媒體發布的招生信息,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不得發布虛假招生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
(一)公布招生信息。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要在省教育廳開設的"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zsxxtp.hnedu.cn)上公布學校的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公辦或民辦)、舉辦單位或舉辦者、招生代碼、招生專業及計劃、學制、收費標準、招生簡章、學校網址、聯系電話等。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務必在5月30日前完成系統數據上報,信息一經審定,不得修改。
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聯系人:張偉峰,聯系電話:0734-8811457,電子信箱:4151346550@qq.com;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聯系人:劉啟明,聯系電話:0734-8867093,電子郵箱:121611394@qq.com;衡東縣教育局職成股聯系人:胡建輝,聯系電話:0734-5229732。
(二)印制中職招生宣傳資料。市教育局統一編制《衡陽市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報考指南》(以下簡稱《招生報考指南》)。《招生報考指南》具體介紹學校開設專業、辦學性質、收費標準、招生計劃、辦學地址等,是全體初三學生及家長準確了解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真實信息的主渠道,是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縣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將《招生報考指南》發放到縣職專和各初中學校,并指導督促初中學校把宣傳資料張貼到每一個初三班級及學校公示欄,并保留到學生中考后,凡是沒有刊載在《招生報考指南》及省陽光招生信息平臺上的招生學校和專業,均視同違規招生。各初中學校要組織學生登錄湖南省中職教育招生信息平臺查看招生學校信息,宣講中職學校招生政策。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6、7月份開展專項督查,采取縣交叉督查、委派專家督查等方式,重點督查初中學校發放中職宣傳資料、組織學生登錄湖南中職教育招生信息平臺和中等職業(技工)志愿填報情況,對不按規定發布信息的學校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三)開展職業教育宣傳周活動。每年5月份第二周為"職業教育宣傳活動周",在此期間全市將開展系列職業教育宣傳活動。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進行,縣教育局要督促指導轄區初中學校,組織教師與學生集中學習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網上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開好初三學生會、家長會,認真組織職業教育開放日和集中宣傳活動,積極引導學生普職合理分流,確保中職招生政策與改革辦法人人知曉。開展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深入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活動,在縣教育局的統一安排下,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在規定的時間段有計劃地進入到初中生源學校,開展招生宣傳。
各初中學校要明確一名校級領導負責,為中等職業(技工)學校進校園宣傳提供必要條件,積極組織初三畢業生參加相關活動。縣教育局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將活動安排到校,落實到天,相關活動方案按要求開展備案。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不得私自到各初中學校對學生及家長進行招生宣傳,更不允許與初中學校教師或領導建立任何招生委托關系。所有中職招生學校通過各類媒體等渠道發布的招生信息,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不得發布虛假招生信息,誤導學生和家長。
中考之后,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和初中生源學校安排學校教師繼續做好初中畢業生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宣傳動員工作,確保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計劃落實,確保各地高中階段學生入學率達95%以上。
(四)開展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活動。初中學校要在初三學生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前,安排3個以上課時的職業生涯規劃指導課,幫助學生做好適合自身發展的選擇,正確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
七、招生準入
(一)按照省教育廳規定,職業院校招生必須尊重學生意愿,生源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不得阻礙。外市州職業院校來衡陽市招生,須到衡陽市招生信息平臺備案相關信息。未經衡陽市中職招生辦批準的市外職業學校在衡陽招生,屬違規招生;
未經衡東縣中職招生辦批準的縣外職業學校在衡東縣招生屬違規招生,各校要堅決制止并及時向縣教育局舉報。
(二)列入我市網上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的市外職業院校,須遵守我市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錄取規則,錄取時間與我市同步進行,不得私自提前錄取新生。
(三)我縣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在縣外招生,根據辦學條件,需逐級申請備案,同時要遵守省教育廳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好招生秩序。
八、志愿填報
(一)填報時間
全縣應屆初三學生填報職業學校志愿時間與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時間相同,6月1日至6月5日。
(二)填報入口
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志愿填報與普通高中志愿填報為同一平臺。學生在監護人指導下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考試網,仔細閱讀相關要求后,按照系統的提示與步驟,自主填報志愿與錄入信息。
(三)志愿設置
職業學校志愿欄按順序依次設第一志愿學校、第二志愿學校共兩個志愿,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最多填報兩所不同的職業學校,報讀專業在錄取確認時由學生與招生學校協商確定。后一志愿學校生效的前提是:該生未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前一志愿錄取,后續志愿不再投檔。
(四)填報要求
1.全縣應屆初三學生就讀各職業學校均應在學籍所在地規定時間參加網上志愿填報,各職業學校招錄我縣應屆初中畢業學生均應按要求實行網上錄取。
2.全市所有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已備案的外市中等職業(技工)學校進入志愿填報目錄名單。學生在網上志愿填報時應仔細閱讀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公布的相關信息,多種途徑了解所選職業學校辦學的真實情況,克服外來干擾,自主、慎重確定填報學校。
3.學生憑本人登錄密碼登錄填報頁面,在志愿填報規定時間內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提交或填報時間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鎖定,學生憑密碼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縣中職招生辦將對學生志愿信息嚴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詢要求。學生要牢記自己的登錄密碼并注意保密,因密碼泄露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4.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同時應填報職業學校志愿。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學生的錄取信息將轉入普通高中錄取系統,普通高中錄取時間結束而未被錄取的學生,將根據學生志愿填報情況進入職業學校批次錄取。
5.縣教育局要專項檢查轄區初中學校網絡條件,督促初中學校在志愿填報期間開放學校網絡教室,確保網絡暢通,為初三學生填報志愿創造條件。學生和家長也可根據自身所具有的網絡條件選擇在家庭等場所填報志愿信息。嚴禁初中學校教師、職業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包辦或干預學生的志愿填報。
九、招生辦法
原則上按照普高與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分類錄取的辦法分批次錄取。根據初中畢業生的中考成績、下達的招生計劃,縣教育局劃定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數線劃定后,分別將學生電子信息劃轉到普通高中錄取系統和中職招生錄取系統。中職招生錄取按志愿優先、成績排序、拋檔預錄、審核確認的方式進行。
1.按志愿錄取。市教育局中職招生辦按志愿把學生名單分發給招生學校,招生學校通知學生(家長)刷學生身份證確認后成為職業學校錄取新生。對于第一志愿未能錄取的學生,轉入第二志愿進行錄取。對于按志愿未能錄取的學生,轉入補填志愿和錄取階段。
2.按批次錄取。職業學校錄取新生分三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在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各職業學校開始第一批次學生錄取工作。錄取對象為填報了職業學校志愿且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預錄時間:7月20日前;錄取結果確認:7月22日前。第二批次:未被第一批次中職學校錄取的學生;預錄時間:7月24日;錄取結果確認:7月26日前。第三批次:調劑補錄批次。補錄學校為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補錄學校和招生計劃在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考試網公布,學生自主聯系職業學校確認錄取。
3.按順序錄取。各職業學校錄取新生按學生志愿順序——初中畢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有特定要求的專業須結合面試成績)排序。相同批次情況下,前一志愿學校優先,即從第一志愿學校開始錄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系統將自動轉入第二志愿學校。相同志愿情況下,初中畢業考試成績優先。
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應根據招生平臺各批次志愿本校學生名單,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刷學生身份證確認,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市中職招生辦統一監制,加蓋市中職招生辦和錄取學校公章。確認錄取的學生名單經中職招生錄取系統逐級復核審批。審批結果是辦理學生學籍注冊的重要依據。
選報職業學校的學生要注意所在區域各批次錄取時間安排,密切關注志愿學校錄取通知,以免影響入學。
十、錄取審批與學籍管理
(一)各職業學校應根據市中職招生辦提供的各批次預錄學生信息及時確定預錄名單并報主管部門確認,在規定時間報市中職招生辦復核審批。審批結果是辦理學生學籍注冊的重要依據,各職業學校不得隨意變更錄取結果,更不得錄取已被其它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二)錄取審批后,學生不得隨意轉學。要求轉學和轉專業的學生原則上須在已錄學校就讀一個學期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轉學和轉專業手續。
(三)市外職業學校跨市招生須經我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經我市審核備案的市外職業學校將列入"2024年衡陽市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未經我市備案的市外職業學校無法取得網上招錄資格,我市將不出具學籍注冊登記證明。
十一、招生紀律
(一)嚴禁初中學校對初中畢業生封鎖職業學校招生信息,不得拒絕在初中畢業班班內張貼《2024年衡陽市中等職業(技工)學校招生資質公示》。
(二)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替代學生填報志愿;
(三)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賣生源,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
(四)嚴禁職業(技工)學校向初中學校買生源;
(五)嚴禁職業(技工)學校聘請社會人員進行招生;
(六)嚴禁各職業(技工)學校招收已被其它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七)嚴禁各職業(技工)學校進行虛假招生宣傳;嚴禁各職業院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直接到生源學校從事招生宣傳活動;
(八)嚴禁各職業(技工)學校為拉生源組織初中學生到外地旅游、參加夏(冬)令營或打假期工;
(九)嚴禁各職業(技工)學校為拉生源而進行相互詆毀的不正當行為;
(十)嚴禁職業(技工)學校以任何名義在開學前和錄取中向學生收取押金或變相發放獎學金。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縣職專招生過程、招生結果的考核
縣職專要制定詳盡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招生工作各環節、各程序到位。縣職專要強化內部管理,改進教學方法,穩住生源,確保原生年鞏固率達95%以上。縣教育局將對縣職專招生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于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疲軟無力、應付了事、觀望坐等、效果不佳等現象,將責成學校追究當事人責任。同時,將縣職業中專原生鞏固率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二)加強對初中學校招生過程、招生結果的考核
1.縣教育局對全縣初中學校下達初中畢業生縣職專和衡陽技師學院"湘油泵定向委培班"招生指定性計劃。各初中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分解到班,落實到人。縣教育局將組織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學校重視程度、招生政策宣傳及落實等情況,凡是學校對招生工作不重視、工作不力、任務完成進度緩慢的,將約談校長,限期整改。
2.將各鄉鎮中心學校和有初中畢業生的縣直中學、民辦學校完成縣職專招生任務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100%完成招生任務的計3分,90%以上的計2分,80%以上的計1分。
3.對100%完成縣職業中專和衡陽技師學院"湘油泵定向委培班"招生任務的生源學校和個人,授予中職招生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對未完成招生任務60%且排在全縣倒數三名的生源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對未完成招生任務60%且排在全縣倒數第一名的縣直、鄉鎮中學書記、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進行誡勉談話的書記、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必須引咎辭職;屬民辦學校的,年檢評估降低一個等次。
全縣中職招生咨詢與舉報電話:衡東縣教育局辦公室:5222204
縣教育局職成民教股:5229732
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zsxxtp.hnedu.cn
附表:2024年衡東縣中職學校招生任務和跨縣生源指導性任務分配表
附表 2024年衡東縣中職學校招生任務和跨縣生源指導性任務分配表 | |||||||||||
序號 | 學校名稱 | 2023年 | 2024年 | 2024年中職招生計劃分配表 | |||||||
初三報考人數 | 610分以下的人數 | 2023年610分以下占%比 | 初三報考人數 | 預估610(或650)分以下的人數 | 初中畢業生向中職分流計劃數 | 指定性計劃 | 縣外生源指導性計劃數 | ||||
衡東職專招生人數 | 湘油泵定向委培班 | 衡陽技師學院 | 其他 職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⑩ | ||
1 | 歐中 | 378 | 103 | 27.25% | 433 | 118 | 138 | 60 | 3 | 10 | 65 |
2 | 二中 | 277 | 77 | 27.80% | 315 | 88 | 102 | 44 | 2 | 8 | 48 |
3 | 五中 | 96 | 46 | 47.92% | 93 | 45 | 52 | 22 | 1 | 6 | 23 |
4 | 六中 | 443 | 146 | 32.96% | 500 | 165 | 193 | 83 | 3 | 17 | 90 |
5 | 八中 | 175 | 140 | 80.00% | 130 | 104 | 122 | 53 | 3 | 15 | 51 |
6 | 九中 | 455 | 200 | 43.96% | 470 | 207 | 242 | 105 | 3 | 18 | 116 |
7 | 楊山實驗 | 729 | 77 | 10.56% | 721 | 76 | 89 | 39 | 2 | 11 | 37 |
8 | 洣水實驗 | 391 | 174 | 44.50% | 860 | 383 | 448 | 193 | 4 | 27 | 224 |
9 | 日新學校 | 587 | 58 | 9.88% | 494 | 49 | 57 | 25 | 1 | 9 | 22 |
10 | 楚天中學 | 784 | 116 | 14.80% | 787 | 116 | 136 | 59 | 3 | 13 | 61 |
11 | 天英學校 | 1030 | 32 | 3.11% | 1209 | 38 | 44 | 19 | 1 | 15 | 9 |
12 | 劍橋學校 | 712 | 106 | 14.89% | 620 | 92 | 108 | 34 | 2 | 10 | 62 |
13 | 少林文武學校 | 19 | 18 | 94.74% | 176 | 167 | 195 | 4 | 1 | 2 | 188 |
14 | 東方文武學校 | 20 | 16 | 80.00% | 93 | 74 | 87 | 4 | 1 | 2 | 80 |
15 | 珍珠學校 | 66 | 57 | 86.36% | 60 | 52 | 60 | 26 | 1 | 6 | 27 |
16 | 大浦中學 | 410 | 204 | 49.76% | 474 | 236 | 276 | 150 | 3 | 18 | 105 |
17 | 石灘中學 | 167 | 71 | 42.51% | 148 | 63 | 74 | 44 | 2 | 9 | 19 |
18 | 霞流中學 | 74 | 53 | 71.62% | 75 | 54 | 63 | 27 | 1 | 5 | 30 |
19 | 洋塘中學 | 49 | 37 | 75.51% | 54 | 41 | 48 | 21 | 1 | 4 | 22 |
20 | 尚德學校 | 81 | 51 | 62.96% | 102 | 64 | 75 | 33 | 2 | 6 | 34 |
21 | 三樟中學 | 124 | 36 | 29.03% | 112 | 33 | 38 | 31 | 2 | 2 | 3 |
22 | 蓬源中學 | 61 | 46 | 75.41% | 85 | 64 | 75 | 32 | 2 | 5 | 36 |
23 | 榮桓中學 | 71 | 57 | 80.28% | 67 | 54 | 63 | 27 | 2 | 4 | 30 |
24 | 高湖中學 | 101 | 67 | 66.34% | 129 | 86 | 100 | 43 | 2 | 6 | 49 |
25 | 紅橋學校 | 46 | 26 | 56.52% | 50 | 28 | 33 | 14 | 1 | 3 | 15 |
26 | 楊林中學 | 193 | 106 | 54.92% | 213 | 117 | 137 | 60 | 3 | 11 | 63 |
27 | 草市中學 | 126 | 79 | 62.70% | 119 | 75 | 87 | 38 | 2 | 7 | 40 |
28 | 高塘中學 | 76 | 53 | 69.74% | 92 | 64 | 75 | 32 | 1 | 5 | 37 |
29 | 南灣學校 | 54 | 40 | 74.07% | 63 | 47 | 55 | 23 | 1 | 4 | 27 |
30 | 吳集中學 | 86 | 48 | 55.81% | 141 | 79 | 92 | 39 | 2 | 9 | 42 |
31 | 莫井中學 | 44 | 30 | 68.18% | 46 | 31 | 37 | 16 | 1 | 3 | 17 |
32 | 德圳中學 | 55 | 29 | 52.73% | 49 | 26 | 31 | 13 | 1 | 3 | 14 |
33 | 甘溪中學 | 93 | 64 | 68.82% | 93 | 64 | 76 | 33 | 2 | 6 | 35 |
34 | 芙蓉學校 | 81 | 55 | 67.90% | 145 | 98 | 116 | 50 | 3 | 9 | 54 |
合計 | 8154 | 1442 | 17.68% | 9218 | 3095 | 3624 | 1500 | 65 | 287 | 1772 | |
說明:1.③=②÷① ⑤=④×③ ⑥= ⑤×117% ⑦=⑤×51%左右 ⑥=⑦+⑧+⑨+⑩ 2.2024職專招生比例分配按2023年任務數÷2023年報考人數×2024年報考人數 ;2024年各鄉鎮學校應完成職專招生人數為2023年610分以下人數×51%;2024年縣辦中學及民辦學校完成職專招生人數為2023年650分以下人數×51%;最終核定任務數以2024年中考成績和各學校實際報考人數進行調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