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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縣人社局 ???? 發布時間:2025-04-22
縣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黨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全縣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科學開發、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不含涉軍人員)安置政策。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負責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和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制度。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的發展規劃、標準;執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并實施監督: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查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負責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落實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并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人事調配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辦法并組織實施,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審核納入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范圍的事業單位人員(含工勤人員)的工資、獎金、國家統一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縣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