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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市監局洣水所 ???? 發布時間:2025-10-09
2025年7月18日,我局收到湖南廣綠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我縣1家食品經營單位(衡東縣水果熟了生活超市)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桂味荔枝B。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名稱:桂味荔枝B;食用農產品;規格型號:散裝;抽樣日期:2025-06-20;經營者:湖南綠航恰果果農產品有限公司;購進日期:2025-06-20;不合格項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以mg/kg計); 實測值為0.18mg/kg,標準值為≤0.1mg/kg。檢測結果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況
當事人2025年06月20日進購了桂味荔枝B18kg,共258.30元.。2025年7月25日,當事人主動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由于已經全部銷售,無法召回。
三、 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5年7月25日將《檢驗報告》(№:25FJ12574)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對抽檢過程,檢測結果無異議。2025年8月4日執法人員向縣局申請立案,申請獲批準,于2025年8月5日調查終結。當事人經營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超過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一章條第一節第十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案件編號:湘東市監案處字〔2025〕233號):
1、沒收違法所得134元;
2、罰款人民幣4866元。
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特別聲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排查風險為目的而組織的食品抽樣檢驗活動,僅是針對該抽檢批次食品的監督行為,結果不代表該類食品的整體質量安全狀況。此通告由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傳并發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監管和接受社會監督,其他任何媒體個人未經允許,嚴禁斷章取義、隨意刪減,提取轉載該信息相關內容,我局將保留法律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