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面:
首頁
> 政務公開
> 縣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目錄
> 司法局
> 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來源:衡東縣司法局 ???? 發布時間:2021-02-22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實際,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省若干問題的意見》,不折不扣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法治建設貫穿到工作的每個方面和每個環節,成功榮獲全國“六五”普法先進縣、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先進集體,為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打造現代產業強縣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現將法治建設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從高處著眼,進一步推動法治建設進程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法治建設進程。堅持高位推動。成立了以縣委書記任主任,縣長、縣委副書記任副主任的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建立執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工作機制;縣委常委會定期聽取全面依法治縣工作匯報,專題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縣工作;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定期報告制度,每年定期向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辦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壓實工作責任。同時,將法治建設納入全縣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落實,依法治縣、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一體推進的“大法治”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堅持學習推動。進一步健全完善了黨委依法決策、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縣委常委會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干部任職前法律考試、法律知識年度考試等制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2020年,全縣學法用法的參學率、參考率、通過率均排全市前列。堅持依規推動。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虛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于重大事項堅持書記辦公會議、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解決,對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的重大決策事項,均請專家咨詢論證,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積極征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征集治縣良策,接受施政監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滿意率均保持100%。
(二)從標準入手,進一步抓好法治建設規范
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明確標準、精準發力,全面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規范文件制定。出臺《衡東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對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備案程序、審查程序、糾錯程序、公布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做到統一審查、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同時,嚴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建立政府合同集中管理機制,完善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政府合同履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規定和法律有效對接。2020年共審查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縣長辦公會等文件23件,其他文件35件,為新塘紫霞頁巖廠退出、“三樟黃貢椒”產權保護等 5起重大事務提出法律意見;今年以來共審查政府合同16件,協助處理湖南正鑫建筑工程機械生產項目、湖南旺記農副產品配送中心建設項目整體搬遷等重大合同糾紛4件。堅持依法行政。向各執法單位部門下達梳理公布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及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向3家單位下達投訴、權屬爭議等行政執法監督函、處理建議函,協調配合省廳、市局調研督查全縣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總體情況。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落實執法人員有序進入和退出,牽頭組織全縣22個縣直部門、17個鄉鎮457名新進入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圓滿完成2020年全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衡東考場組考任務。創新執法監督方式,加強行政執法檢查,籌備牽頭邀請監察委、人大內司工委、政協法制委、法院,檢察院等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對行政執法案件進行專項評查評議,檢查結果作為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的重要依據。深化法治創建。不斷深化法治機關、法治鄉鎮、法治學校、法治示范點等法治創建活動,積極爭當法治示范創建“排頭兵”。大力開展全省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縣交警大隊作為全市綜合示范項目成功申報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縣行政審批工業項目先建后驗改革作為全市單項示范項目申報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
(三)從實處突破,進一步凝聚法治建設合力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群眾力量,積極探索創新,凝聚強大合力。深化司法改革。持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完成法院、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探索建立“駐庭調解員+司法確認”訴調對接高效模式,被確定為全市訴源治理工作試點縣,楊橋法庭試點1-9月新收訴訟案件111件,同比下降29.29%,結案108件,收結比達94.74%,調解與撤訴共66件,調撤率達61.11%,首次出現收案數同比下降,調撤率同比上升。狠抓矛盾化解。大力推行回訪核實調查、初信初訪跟蹤督辦、“兩接觸一問候”制度,健全完善調解規范制度,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作用,已初步形成了以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導,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以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為補充,上下貫通、左右聯調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起到了化解社會矛盾、規范社會行為、健全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今年以來,全縣共排查矛盾糾紛 1268 起,群體性糾紛3起,涉及復工復產1起,其中成功調處1243 起,調解率達98%,第三季度我縣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登記同比下降82.6%、94.5%、85.7%。提升服務質效。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依托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全縣17個鄉鎮,256個村(社區)均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點),以實體平臺為基礎,結合5235148熱線平臺和“如法網”網上平臺模式,打造縣、鄉、村三級法律服務體系,實現法律資源線上線下多渠道供給,及時為轄區內的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向移動服務、隨身服務、個性服務、智慧服務方向發展。強化法治宣傳。以“七五”普法為契機,大力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部門法律法規宣傳日活動,深入實施“法律”六進活動,培育472名“法律明白人”,把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示范創建引向深入,帶動全縣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同時,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和公證法律服務的宣傳面,讓更多群眾了解公共法律服務、推介公共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認識還存在差距。個別工作人員依法辦事觀念還不夠強,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的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少數部門和領域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仍然存在。部分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對法治建設在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認為法治建設是費時、費事又一時難見成效的“軟任務”、“軟指標”,未把依法治理工作擺上應有位置。
(二)法治環境還有待改善。個別行政部門和執法人員的執法狀況與法治政府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仍有發生,規矩意識、法治意識還有待增強,執法規范性還不夠。少數基層單位對優化營商環境、發展民營經濟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放管服”改革仍存弱項短板,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亟待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待優化,同時,部分民企在依法經營管理方面還有差距。存在部分群眾以“臨時抱佛腳”的心態來咨詢和學習法律的現象,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在自身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缺少依法維權意識,存在潛在隱患。
(三)教育形式還需要創新
從“一五”到“七五”,普法活動雖然能夠做到全面覆蓋,但普法措施、方法變化不大,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還不夠豐富,針對性和實效性還不夠強,沒有完全照顧到社會群體對法律的多樣性多層次性需求,導致群眾缺少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主觀性和能動性,沒有完全達到預期效果。少數部門僅滿足于完成規定動作,如對內組織干部職工學學相關法律,對外搞搞法律咨詢,沒有形成良好的宣傳教育氛圍。部門法的宣傳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擺個攤,發張單”,沒有更好的辦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更難體現。
三、下一步打算
(一)要堅持思想不怠,切實增強法治理念
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引導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基礎。增強服務大局理念。要著眼大局、把握大局、服從大局、服務大局、維護大局,堅持以法治為引領,把法治建設與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更好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法治在護航改革、助推發展、化解矛盾、防控風險、保障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要狠抓關鍵、突出重點,堅持改革方向和問題導向,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既要做到眼里有活,又要做到心中有情,扎扎實實把全面依法治縣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增強公平正義理念。要落實好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良好的社會秩序,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維護好社會公平正義,聚焦老百姓最反感的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切實解決老百姓最關切的公平正義問題,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增強執法為民理念。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依法履職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結合起來,把管理與扶持結合起來,把執法與服務結合起來,著眼于實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要借助專業團隊智慧,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通過建立和完善普通群眾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平臺,推動公民參與,使其合理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合法訴求得到充分體現。
(二)要堅持勁頭不松,健全完善法治機制
加強基層法治化建設,需要確立系統管控的理念,從了解社情民意入手,實施精細化管理。一是把牢穩定抓手。黨員干部要從日常指導做起,采取各種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及群眾訴求,與群眾交流談心,指導群眾用法治思維考量問題,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積極做好群眾心理疏導工作,化解群眾矛盾,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在實踐中培養群眾法治思維。二是凝聚社會合力。要充分調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類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積極性,善于為群眾把脈,敢于為群眾擔當,及時向黨委政府反映群眾訴求,積極與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群眾矛盾。三是提升防范能力。黨員干部要時刻心系群眾,深刻領會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善于從“前”抓起、以防為“本”,從“底”抓起、以調為“堤”,從“小”抓起、以暢為“要”,在健全源頭預防機制、夯實三級調解平臺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調解網絡、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和關心群眾利益上出實招,把是否符合群眾的意愿、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有利于本縣的可持續發展、是否有利于當地群眾的長遠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總體思路,盡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民意。
(三)要堅持標準不降,不斷強化司法監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監督是公正的防火墻。要強化司法監督,規范司法行為,嚴格公正執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提高監督部門的地位和權力,增強監督部門的權威性,強化司法監督、人大監督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等功能,形成依法行政的外部壓力。要完善內部監督制度,比如公示制度、回避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群眾評議制度等,從制度上保證公權力的規范運行。要強化社會監督,積極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通過報刊雜志、電臺電視等輿論工具對政府依法進行監督,加強對政府和黨員干部管理, 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法律監督機構,通過健全機構,努力提升監督人員素質,為基層法治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要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四)要堅持目標不變,繼續加大宣傳力度
要聚焦定靶,形成合力,大力營造全社會的法治氛圍,努力提升公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一是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方法。要結合“七五”普法工作,加強和改進法制宣傳,通過充分發揮電視、網絡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作用,教育引導群眾以合理合法方式表達合法利益訴求。要充分發揮律師、公證、仲裁、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中介組織的法制宣傳教育功能,通過舉辦法律咨詢活動、設立法律咨詢站等法律服務方式,解答群眾的法律問題,傳播法律知識。二是突出宣傳重點對象。要緊密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門實際,大力宣傳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經濟社會發展軟環境建設、招商引資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要緊緊抓住黨員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將學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況納入年度考核,使他們成為法治化建設的主要推動者與群眾法治理念的引領者。三是形成宣傳長效機制。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對普法工作實行量化考核,促使各級各部門對普法工作常抓不懈。要將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善于挖掘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設先進典型,及時進行歸納總結和宣傳推廣,支持和引導群眾法治文化活動的開展,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