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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水利局 ???? 發布時間:2025-02-17
衡東縣水利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研究擬訂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縣級確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擬定全縣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擬訂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江河、水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指導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流生態流量水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河道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擔全縣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重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監督工作。審核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征收制度的實施。
(九)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縣內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進水庫移民對口支援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組織全縣河道管理區域范圍內涉河案件的查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監管。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境內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全縣防洪工程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負責全縣防洪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江河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