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面:
首頁
> 政務公開
> 縣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目錄
> 商務局
> 機構職能
來源: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5-04-23
第一條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衡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7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衡東縣商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衡東縣商務和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商務和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商務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落實上級提出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的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
促進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和糧食產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縣城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承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研究提出全縣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全縣儲備物資目錄的建議,根據全縣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縣戰略和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七)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指導、協調全縣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組織和管理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負責協調管理內外貿易科技發展和技術進出口,協調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出口市場的開拓和技術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技術進出口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十)牽頭承擔全縣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一)組織管理全縣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準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以衡東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等。負責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審核工作。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管理全縣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等。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縣對港澳臺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六)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協助做好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和企業改制的掃尾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擬訂成品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全縣成品油、天然氣戰略收儲、動用建議,并報縣政府審批。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實施,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縣商務局負責審核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牽頭承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相關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并與縣商務局聯合發布。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承接湘南湘西產業轉移示范區總體規劃編制、綜合政策擬訂和重大項目推進。負責湘南湘西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等工作,承擔縣湘南湘西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縣商務局配合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湘南湘西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投資促進相關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商務局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物流方式的發展,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劃。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擬訂本縣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縣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縣商務局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負責本縣藥品零售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監管,擬訂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相關規定并監督實施。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全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
第四條 衡東縣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收發、接待、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婦女、計劃生育、綜治維穩、局系統應急管理、機關安全保衛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局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報道。
(二)政工人事股(信訪室)。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職稱評審、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將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系統信訪、黨建扶貧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牽頭制定有關資金扶持政策和措施;承擔與商務和糧食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并下達預算;負責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和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局機關經費預算管理及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全縣商務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統計與上報工作;負責商務和糧食局機關及改制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等有關資金結算工作。
(四)商貿流通股。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重要商品儲備、生活必需品的應急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擬訂優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對酒類、藥品、蠶絲綢流通進行管理。
擬訂優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商品流通業行業管理,促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和產銷對接。負責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負責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管理縣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
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發、家政服務等)的行業管理;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指導土菜發展中心工作。
(五)市場秩序建設股。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鼓勵類流通設施目錄,規范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序,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流通設施建設。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序,引導投資市場設施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指導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縣城商業網點規劃,指導批發市場規劃工作,負責大型商業設施及建設項目的登記、聽證和預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全縣商務領城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會同有關部門規范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承擔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的選址、確認和上報。指導商務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市場服務中心、電商辦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協助做好局系統所屬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的改革、改制和扭虧增盈工作,對企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對局系統國有資產、國有資本營運的指導和監管;負責對所屬單位和歸口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所屬單位安全生產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做好各級各類安全監督檢查迎檢工作。
(七)投資管理股。組織擬訂全縣招商引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吸引內外投資、商協會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受理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調度考核全縣外資到位相關的數據上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承擔全縣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投資促進事務中心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股)。負責研究、宣傳和實施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負責全縣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案件的研究與協調;組織起草商務糧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在本縣轄區內的實施辦法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商務糧食法律法規培訓、普法教育和指導商務糧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縣商務糧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業務工作;負責本局的行政復議與起訴、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實施;負責組織本局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聽證會;承擔商務糧食舉報投訴等相關工作。
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準、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咨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后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并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司法局的監督指導。指導綜合執法大隊工作。
(九)對外經濟貿易股。貫徹國家對外經濟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省、市、縣政府關于對外貿易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對外貿易中長期規劃;對縣屬外資企業和外貿企業進行宏觀管理,規范企業行為規則;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統計和"三外"業務電子數據的匯總;負責科學技術、外貿商品、物資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出口經營權的有關業務工作并實施監督;負責全縣加工貿易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出國經貿考察團(組)的報審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利用外資和引進技術項目工作;檢查監督中外企業合同、章程的執行情況;管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境外加工貿易、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業務實施;聯系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服務貿易跨部門協調機制的聯絡工作;負責協調和組織全縣服務外包工作和市場開拓促進活動;參與組織"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的認定和考核;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技術進出口工作。
機關黨組。負責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機關黨組的組織、統戰、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條 衡東縣商務局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室負責人9名。
第六條 衡東縣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