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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衡東縣商務局 ???? 發布時間:2023-11-08
根據《衡東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管理辦法》(東委鄉振組發〔2021〕2號)文件精神,安排“數商興農”網絡零售額培育項目資金100萬元,現將縣級銜接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方向和內容
資金使用方向主要針對“數商興農”網絡零售額培育,支持農產品上行及農村電商綜合服務建設等,通過助推數商興農與鄉村振興工作的有效銜接,帶動農民致富增收。
(一)大力培育涉農電商主體。(30萬元)
1、對在知名電商平臺上開設網店,創新線上經營銷售模式的電商企業,農產品年線上交易額達200萬元以上或50萬以上新增企業,擇優給予支持。
2、暢通線上線下網銷農產品銷售渠道,本年度電商企業在大型商超、高速公路服務區等設立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直銷扶貧目錄農產品達50萬元以上給予擇優支持;銷售本地農產品年銷售額達2000萬以上龍頭企業給予支持。
(二)加強網銷“一鄉一品”宣傳推廣(35萬元)
1、支持縣直機關、鄉鎮各電商企業、扶貧經濟企業積極開展“一鄉一品”宣傳推廣。鼓勵開展“三品一標”申報,提高本地農產品的經濟經營效益;對參加國家、省、市、縣內外展示展銷活動,給予參展費用適當支持;
2、支持各電商企業與優質電商平臺合作,開設鄉村振興館、專營店等企業店鋪,對列入扶貧目錄的農特產品開展網銷“一縣一品”宣傳推廣,銷售農產品數據達100萬元以上的擇優給予支持。
3、支持各電商企業利用自媒體、新媒體開展網絡直播銷售,成效顯著的擇優給予支持。
(三)支持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20萬元)
1、支持物流快遞公司在各鄉鎮、村建設快遞網店,打通“最后一公里”,對提供優質快遞物流服務企業給予適當支持。
2、支持各電商企業、村級電商服務站銷售扶貧農產品,對銷售扶貧農產品且達5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村級電商服務站銷售貧困村、貧困戶生產的農產品銷售額10萬元以上,擇優給予資金支持。
(四)推進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15萬元)
1、支持開展農村電商服務。對開展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培育本地優質電商達人、提供電商服務的企業予以支持。
2、對電商協會開展相關助農活動予以支持。
二、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一)全部項目申報均需提供:
1、項目申請報告及項目申報表;
2、關于申報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及合法性的承諾書(加蓋企業或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簽字);
3、項目開展情況,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營業執照、行業證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國家信用信息報告等)及項目開展的主要內容等(資金投入情況及憑據、交易額證明、扶貧成果證明);
4、項目各申報主體提供開展活動有關資料(銷售數據截圖、展會合作合同、帶貧機制證明材料、開展直播活動成效佐證、展會圖文、直播視頻)等相關憑證等;
(二)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1、申報第(一)類項目的市場主體,需要提供產品類別、線上經營平臺信息及本年度銷售數據;提供與商超等地入駐協議、銷售量證明、提供線上、線下銷售佐證。
2、申報第(二)類項目的市場主體,需要提供已獲取“三品一標”證書及申報費用憑據;各電商企業、扶貧經濟組織需提供展銷活動通知、參展申報表、參展證明、合同及展位費支付憑據等相關文字圖文資料;需要各電商企業提供與大電商平臺合作,對列入扶貧目錄農特產品開展網銷“一縣一品”宣傳推廣,提供截圖數據佐證材料。開展網絡直播活動照片、銷售數據等佐證。
3、申報第(三)類項目的市場主體,需提供辦公場地、物流快遞單量等憑證;鄉鎮電商企業、村級電商服務站需提供線上銷售單據、農產品收購單及圖文資料等。
4、申報第(四)類項目的市場主體,需提供培訓學員花名冊、培訓課程安排、培訓現場照片及優秀學員名單(優質電商達人代表)等資料;協會組織申報需提供活動開展相關資料。
三、項目申報、評審、驗證和資金撥付程序
(一)資金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11月21日。
(二)申報程序:各電商企業、扶貧經濟組織申報項目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商務局電子商務服務中心審核,聯系電話:5224038。
(三)縣商務局相關業務股室對項目申報資料進行收集、初審,對通過初審的企業進行備案。
(四)項目通過初審核,按照突出重點、擇優補助的原則,提出擬支持項目清單,經縣商務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在縣黨政門戶網上公示七天無異議后,統一由縣財政局國庫集中打卡發放;
(五)對成功申報的企業,縣商務局對項目申報資料存檔,實行動態管理;
(六)所有項目不重復申報,即每家企業僅限申報一種類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納入規上企業數據庫的市場主體。
(七)嚴禁虛報、騙取、挪用、私分專項項目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規定處理,并取消相關企業三年內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
衡東縣商務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2023年“數商興農”縣級銜接資金項目申報審批
2、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