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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省統計局 ???? 發布時間:2024-06-01
湖南省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治統計造假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扛牢防治統計造假主體責任,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專項統計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嚴格對標國家專項統計督察反饋意見要求,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措施、務實的作風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落地?,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力推進專項統計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局黨組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學習國家專項統計督察反饋意見,多次召開局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省統計系統上下聯動、同向發力,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單位全力抓的工作機制,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實。
(二)周密安排部署,壓實整改責任。督察結束后,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研究出臺《國家專項統計督察立行立改八條措施》。督察意見正式反饋后,按照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對標反饋的突出問題和督察意見,及時制定《湖南省統計局貫徹落實國家專項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逐一明確整改時限、責任單位、主要任務,實行清單化、臺賬化、閉環化管理,壓緊壓實市州、縣市區統計局整改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強化督促指導,落實整改方案。將國家專項統計督察立行立改八條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十二屆省委第五輪巡視統計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結合巡視督導工作落實。堅持每周一調度,動態跟蹤掌握各地整改工作進展,督促各市州、縣市區統計局對照整改措施查遺補漏、對賬銷號,推動問題整改"見底清零"。
二、嚴格落實專項統計督察整改任務
聚焦國家專項統計督察反饋的3個方面9個問題,省統計局制定27條整改措施,并逐條逐項抓好整改。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治統計造假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省統計局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治統計造假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工作各項決策部署。積極推進統計法律法規進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形成常態化機制。印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約談辦法》《湖南省統計工作行為規范》《湖南省統計執法督導實施辦法》《持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實施方案》《統計數據對外提供管理辦法》《統計資料公開管理辦法》,與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聯合制定《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一步強化制度剛性約束,提升統計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制度,常態化清理糾正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文件和做法,為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職權營造良好環境。扎實有序推進全國第五次經濟普查工作,按照省領導"三清三到位一好"工作要求,做到"六個堅持",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強全流程普查數據質量控制,確保普查數據查清、找全、統準。
(二)落實統計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方面
充分發揮"四位一體"數據質量監管平臺作用,對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企業數據報送情況進行全方位實時監控,提高源頭數據質量。嚴格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責任,及時向國家統計局報送相關情況。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和"統計能力提升年"行動,推動統計改革創新縱深發展,統計治理效能提質升級。抽調省統計局專業力量,分3輪深入基層開展"解難題、補短板、強基礎"綜合統計業務上門指導服務,有效提升基層統計能力和服務質效。分專業、分層次開展統計人員業務能力和專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統計人員業務能力水平。實現全省縣市區統計執法、市州辦案"雙清零"。進一步完善考核體系,將"統計造假"列入政府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強化統計監督與紀律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等各類監督方式貫通協同,建立聯合執法、專題會商、信息共享等工作協作機制。
(三)推動專項治理行動走深走實方面
舉辦"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專題"公務員對口培訓班,推動領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建立與部門常態化的共享合作與交流機制,廣泛凝聚統計工作合力。分專業開展實地數據核查,組織開展統計"復盤"行動,幫助基層提升統計工作中的短板弱項,進一步壓實統計數據質量。加大重點執法檢查力度,核查統計違紀違法線索,全面深入查處各類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年度報告制度,開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建立情況"回頭看",不斷增強統計人員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意識。結合主題教育,深入推動專項治理行動,壓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持續鞏固工作成效。
三、持續推動湖南統計工作提質增效
經過全省統計系統共同努力,國家專項統計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下一步,全省統計系統將以國家專項統計督察整改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工作各項決策部署,認真履行防懲統計造假主體責任,不斷深化統計改革發展,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提供堅強統計保障。
(一)持續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治統計造假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持續落實統計法進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常態化機制,推動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切實增強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持續深化鞏固國家專項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按照標準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減的要求分類推進整改任務落實。對已完成整改的,鞏固深化整改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尚未全面整改到位的,緊盯時間節點,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盡快整改到位;對需長期堅持、持續推進的,在常態化抓好貫徹落實的同時,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著力構建長效機制,以高質量整改成效助力統計工作高質量發展。
(三)持續提升統計監督效能。加強統計法治隊伍建設,提升統計執法能力水平。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加大典型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不斷強化警示震懾作用??v深推進專項治理行動,鞏固拓展治理成效。進一步深化統計監督與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強化統計監督成果運用,提升統計監督效能,壓緊壓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
(四)持續夯實統計基層基礎。深入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行動和"統計能力提升年"行動,聚力共建鄉鎮(街道)統計規范化建設單位,全面加強企業統計臺賬建設,不斷加大基層統計人員培訓和管理力度,切實提高統計人員業務能力水平。以統計規范化、法治化、智慧化、大眾化建設為抓手,推動統計改革創新縱深發展、統計治理效能提質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