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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 發布時間:2023-02-01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關于印發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
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局、省計生協,委直屬和聯系單位:
現將《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5日
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為全面加強我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南省省級人才計劃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湘人才發〔202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前期衛生人才“225”工程實施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深入推進新時代人才強省戰略,在全省衛生健康系統培養選拔一批學術水平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醫學學科領軍人才;一批學術水平省內領先、在學科領域有較大影響力的醫學學科帶頭人;一批學術水平省內先進、發展潛力較大的醫學學科青年骨干人才,為推進健康湖南建設提供堅實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統籌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協調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參與推動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工作的合力。
(二)堅持德才兼備。注重醫德醫風,堅持專業技能與患者口碑并重,選拔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具有團隊意識和奉獻精神的人才。
(三)堅持標準條件。強化資格審核,嚴把準入門檻,精心組織實施,突出正確導向,確保選拔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四)堅持分類統籌。統籌開展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選拔,分層分類擇優選拔人才,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三、范圍數量
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面向全省醫療衛生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從事臨床、醫技、預防、藥學、中醫、康復、護理、科研、教學等工作的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衛生健康相關科研人員選拔。
(一)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包括醫學學科領軍人才、醫學學科帶頭人、醫學學科青年骨干人才三個層級。
(二)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每年選拔一次,支持周期一般為5年。每年選拔不超過10名醫學學科領軍人才、50名學科帶頭人、100名學科青年骨干人才。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醫德高尚;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或教學科研工作,專業基礎扎實,團隊意識和創新能力強;身體健康。
(二)具體條件
1.醫學學科領軍人才。具有正高級職稱(二級主任醫師/教授或研究員及以上),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學術造詣深厚,在國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廣泛認可。帶領團隊在科學研究、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團隊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申報需至少符合下列8項條件中的5項:
(1)獲國家級科技獎勵(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下同)二等獎及以上(排名前五),或獲省(部)級科技獎勵(獎勵類別同國家獎,下同)一等獎(排名前三)或二等獎(排名第一)。
(2)主持1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或主持國家級科研課題不少于2項,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財政科研經費累計100萬元以上,并取得顯著的社會、經濟、技術效益。
(3)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限CSCD或北大核心期刊,下同)或國際SCI收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著≥10篇。其中基礎醫學申請者發表專業論文累計影響因子(以下簡稱IF)≥20或單篇IF≥10(或中國科學院1區論文);臨床、預防、藥學申請者論文累計IF≥10或單篇IF≥7(或中國科學院2區及以上論文);中醫及中西醫結合學科申請者論文累計IF≥7或單篇IF≥5;護理學科申請者論文累計IF≥5或單篇IF≥3。
(4)作為主編出版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專著不少于2部,專著為國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統一標準書號ISBN及CIP號;或主編/副主編全國高等醫藥院校統編教材不少于2部。
(5)擔任國家級平臺(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中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等)負責人。
(6)在國際國內取得創造性醫學研究成果、重大疑難疾病診療攻關、重大臨床技術應用創新、首創或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四項條件中至少滿足其一。
(7)擔任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國康復醫學會、中國藥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委或省級相應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及以上學術職務。
(8)在重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獲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表彰獎勵。
2.醫學學科帶頭人。具有正高級職稱,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副高級職稱,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具有較高的創新能力和學術水平,對本專業及學科領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原創性貢獻;在解決本專業問題中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科學價值和應用前景,團隊在省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申報需至少符合下列8項條件中的5項:
(1)近5年獲國家級科技獎勵,或省(部)級科技獎勵(獎勵類別同國家獎)一等獎(排名前五)或二等獎(排名前三)或三等獎(排名第一),或湖南醫學科技獎、湖南預防醫學科技獎、湖南中醫藥科技獎一等獎(排名前三)或二等獎(排名第一)。
(2)近5年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不少于2項,或主持廳(局、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不少于3項(其中省級科研課題不少于1項),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財政科研經費累計50萬元以上,并取得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際SCI收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著≥6篇。其中基礎醫學申請者發表專業論文累計IF≥15或單篇IF≥7(或中國科學院2區及以上論文);臨床、預防、藥學申請者論文累計IF≥7或單篇IF≥5;中醫及中西醫結合學科申請者論文累計IF≥5;護理學科申請者論文累計IF≥3。
(4)近5年主編或副主編出版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專著不少于1部,專著為國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統一標準書號ISBN及CIP號;或參編全國高等醫藥院校統編教材不少于1部。
(5)擔任省級平臺(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等)負責人。
(6)擔任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國康復醫學會、中國藥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專業委員會委員或省級相應學會專業委員會副主委及以上學術職務。
(7)擔任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負責人。
(8)在重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獲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表彰獎勵。
3.醫學學科青年骨干人才。正高級職稱,碩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副高級職稱,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博士學位,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公共衛生專業人才可放寬至碩士學位。在一線工作5年以上,專業基礎扎實、綜合素質較高、發展潛力較大,具有較強的疾病防治和科技創新能力,業務量位居所在單位前列,受到同行及群眾認可,是單位的骨干力量。申報需至少符合下列6項條件中的4項:
(1)獲省部級科技獎及以上獎勵,或湖南醫學科技獎、湖南預防醫學科技獎、湖南中醫藥科技獎一等獎(排名前五)或二等獎(排名前三)或三等獎(排名第一)。
(2)近5年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不少于1項,或主持廳(局、市)級科研課題不少于2項。
(3)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際SCI收錄專業期刊上發表論著≥5篇,或發表SCI期刊論文累計IF≥7或單篇IF≥5。
(4)在所在地區(市州級)引進并實施一項緊缺新技術,填補當地空白,有效提升當地醫學相關學科發展水平。
(5)擔任省級重點專科或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負責人。
(6)在重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獲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表彰獎勵。
五、選拔程序
(一)發布選拔通知。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根據工作實際發布選拔通知。
(二)個人申報。申報對象從省衛生健康委官網下載并填報《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申報書》,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交所在單位。
(三)單位審核。各醫療衛生機構對申報材料初步審核并出示單位審核意見,公示無異議后,擇優報送所在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報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省衛生健康委直屬單位直接報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主管部門初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審核申報對象的資格條件,經專家評議、公示后,統一報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合格審查,將審查合格者提交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專家評審委員會。
(六)專家委員會評審。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集體評議,擇優評選出初選對象后報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確定人選。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入選人員名單。
(八)公示。在省衛生健康委官網對省衛生健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入選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九)公布。公示期滿無異議并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以省衛生健康委文件形式公布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人員名單并頒發相應人才證書。
六、激勵保障
(一)積極支持進入各類人才計劃,優先推薦到國家、省各級學術組織任職兼職。
(二)支持優先申報科技獎勵、政府表彰獎勵和申請國家級、省級重大項目等。
(三)將是否擁有至少一名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作為省、市級醫療衛生機構申報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省級科研平臺、省級重點專(學)科的必備條件。
(四)管理能力較強的,優先推薦擔任五級、六級、七級管理崗位。
(五)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科研課題立項向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傾斜。
(六)支持用人單位對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所需的薪酬實行年薪制并單列,按程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增單位薪酬總量。
(七)用人單位須組建以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為核心的學術科研團隊,按不低于本單位科研專項經費總量的20%予以定向支持,并在科研條件方面給予重點傾斜。臨床一線領軍人才可以掛牌成立名醫工作室。賦予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充分的科研自主權。
(八)各單位應優先考慮、重點支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參加出國考察、學術會議、培訓學習等各級各類學術交流活動。
(九)建立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數據庫和交流平臺,以論壇和培訓方式促進選拔對象間的交流,形成互助互促、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七、附則
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專家委員會的工作機制,確定醫療衛生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薦名額分配;省衛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日常事務。各市州、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和部省屬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本單位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的組織實施。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11年10月9日印發的《湖南省高層次衛生人才“225”工程實施方案》(詳見湘衛人發〔2011〕34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申報書
附件
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
申報書
申報人:
申報層次:
專業方向:
工作單位: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二〇二二年制
填表說明
1. 本表須按照《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要求,由申報人本人填寫;
2. 申報層次請在學科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學科青年骨干人才中選擇一個層次填寫,專業方向填到三級學科;
3. 本申報書填寫的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認真審核、公示5個工作日后,報所在市州衛生健康委、醫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初評,委直屬和聯系單位申報書報省衛生健康委初評;
4. 申報書要求原件一式五份、附件材料(近5年內取得的成績,包括科研課題、科技獎勵、論文(含專業機構檢索證明)、專著以及重要獎勵證書和聘書等材料)1套。
一、申報人基本情況
姓名 | 性別 | 籍貫 | 民族 | |||||||
身份證號碼 | 年齡 | 政治 面貌 | ||||||||
行政 職務 | 專業技術職稱 | 畢業 院校 | 所學 專業 | |||||||
現從事專業 | (一級學科) | 申報的 專業組 | 專業研究方向 | |||||||
(二級學科) | ||||||||||
(三級學科) | ||||||||||
獲國家衛生健康委突出貢獻專家年份 | 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年份 | 入選“121”人才工程層次及年份 | 獲教育部長江學者年份 | |||||||
入選其他人才工程名稱及年份 | 電子 郵箱 | 聯系 電話 | (宅) | |||||||
(辦) | ||||||||||
(移動) | ||||||||||
工作 單位 | 通訊 地址 | 郵政 編碼 |
二、主要學習經歷(包括中專以上學習經歷和國內外進修情況)
序號 | 起止時間 | 院校(系)名稱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1 | 年 月—— 年 月 | ||||
2 | 年 月—— 年 月 | ||||
3 | 年 月—— 年 月 | ||||
4 | 年 月—— 年 月 | ||||
5 | 年 月—— 年 月 |
三、主要工作經歷
序號 | 起止時間 | 單位名稱 | 從事專業 | 職務 |
1 | 年 月—— 年 月 | |||
2 | 年 月—— 年 月 | |||
3 | 年 月—— 年 月 | |||
4 | 年 月—— 年 月 | |||
5 | 年 月—— 年 月 |
四、承擔科研課題情況(只填寫本人主持或主要參加的科研課題)
序號 | 課題名稱 | 第一 負責人 姓名 | 級別(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 | 立項 時間 (年月) | 結題 時間 (年月) | 獲得的科研經費(萬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五、獲科技(或成果)獎勵情況(只填寫本人主持或主要參加完成的項目,六項以內)
獲獎項目 (或專利、成果等) | 獎勵名稱 | 授予 單位 | 獲獎 等級 | 獲得 年份 | 排名 | 證書 編號 |
六、發表代表性論著、論文情況
序號 | 發表年份 | 題目 | 發表刊物 | 卷、期、頁碼 | 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 是否SCI收錄 | IF值 | 中科院分區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七、專著、統編教材情況
序號 | 題目 | 出版時間 | 出版社 | 編委類型 | 排名 |
1 | 年 月 | ||||
2 | 年 月 | ||||
3 | 年 月 | ||||
4 | 年 月 | ||||
5 | 年 月 | ||||
6 | 年 月 | ||||
7 | 年 月 |
八、獲榮譽稱號及其他獎勵情況(六項以內)
榮譽稱號及獎勵名稱 | 授予單位 | 等級 | 獲得年份 | 證書編號 |
九、學術團體任職情況(六項以內)
序號 | 學術團體名稱 | 職務 | 任職時間 | 免職時間 |
1 | 年 月 | 年 月 | ||
2 | 年 月 | 年 月 | ||
3 | 年 月 | 年 月 | ||
4 | 年 月 | 年 月 | ||
5 | 年 月 | 年 月 | ||
6 | 年 月 | 年 月 |
十、重要社會兼職情況(六項以內)
序號 | 兼職單位 | 職務 | 任職時間 | 免職時間 |
1 | 年 月 | 年 月 | ||
2 | 年 月 | 年 月 | ||
3 | 年 月 | 年 月 | ||
4 | 年 月 | 年 月 | ||
5 | 年 月 | 年 月 | ||
6 | 年 月 | 年 月 |
十一、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情況
(包括名稱、時間、概況等,限300字以內):
|
十二、重要工作概述(含實施新技術情況)
(包括名稱及概況等,限500字以內):
|
確 認 函
本人對所提供的《湖南省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計劃申報書》中的內容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報人簽字:
年 月 日
申報意見
所在 單 位意 見 |
(所在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紀檢部門意見 |
(單位紀檢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單 位 主 管 部 門 意 見 |
(單位主管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專 家 委 員 會 評 審 意 見 |
(專家組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
領 導 小 組 意 見 |
(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8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