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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政策法規股 ???? 發布時間:2023-07-13
湘自資規〔2023〕2號
各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局: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已經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實施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23〕7號)已經印發。為指導做好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現將經廳黨組研究同意的《貫徹落實〈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的實施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3月2日
貫徹落實《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的實施措施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健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體系,保障農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有效改善提升農村人居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實施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23〕7號)等規定,結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職責和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措施。
一、全面貫徹落實《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要求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共二十條,其中明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承擔居民自建房用地、規劃手續、執法監督和地災風險排查等職責。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認識出臺《規定》對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安全風險、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領會《規定》內涵,抓好培訓宣傳,并對照部門職責內容,制定切合地方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或辦法,明確細化責任分工,強化檢查指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抓好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二、嚴格國土空間規劃管控
(一)高質量編制"多規合一"鄉村規劃。2023年底前,各地要完成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實現村莊規劃管理依據全覆蓋。在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中,要嚴格執行"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過三層"規定,落實村民建房層數和高度管控。
(二)強化城市詳規約束。嚴格落實"城市、縣城現狀建設用地范圍內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和"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過三層"規定,推進開展城鎮開發邊界內已編詳細規劃評估和優化提升,將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和醫院周邊等重點區域優先納入近期城市更新或城區改造計劃,啟動城鎮開發邊界內的詳細規劃修改和完善工作。
(三)嚴格"一張圖"管控。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備案制度,經依法批準的市縣總體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和專項規劃等各級各類規劃,必須及時按規定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納入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管理。
三、細化建房選址與布局要求
(一)繪制并公布現狀建設用地范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中,設區城市和縣級市在地塊圖斑屬性中標注為"201"(城市)的為城市現狀建設用地范圍,縣城在地塊圖斑屬性中標注為"202"(建制鎮)的為縣城現狀建設用地范圍。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基于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繪制現狀建設用地圖,報請市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及時公布。城市、縣城現狀建設用地范圍應當在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示欄和政府門戶網站常態化公開,方便群眾查詢了解。城市、縣城現狀建設用地范圍應當按照最新年度變更調查數據更新。
(二)加強自建房選址指導和管理。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制定風險分區和管控措施,建立地質災害"隱患點+風險區"雙控機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合理劃定宅基地建設范圍,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引導村民建房避開地質災害、洪澇災害、污染地塊、地下采空、地震斷裂帶等危險區域及沖溝、陡坡、行洪河道、行蓄洪區等災害易發地段,嚴格控制切坡建房。確因選址困難需要切坡的,應當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有關技術要求做好坡體防護。
四、加強用地規劃審批服務
(一)加強用地審批服務。新建、改(擴)建、重建的居民自建房,應當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屬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落實規劃建設用地指標,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獲批前的過渡期內,在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嚴格宅基地建設標準、嚴格宅基地申請條件、嚴格地質安全隱患審查等條件下,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或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規則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出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承諾后,可按規定辦理相關用地和規劃許可手續,并在規劃"一張圖"落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辦理農用地轉用所需用地計劃指標單列安排,年底實報實銷。
(二)嚴格規劃許可核實。新建、改建、擴建自建房,應當符合詳細規劃并嚴格落實"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過三層"的規定,并依法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指導鄉鎮人民政府結合自建房竣工驗收一并開展規劃核實工作。未通過竣工驗收的自建房,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2023年1月1日前通過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平臺系統提交建房申請的,按照《規定》實施前相關規定審批。
《規定》實施前,居民自建房合法合規性整治的問題,按照居民自建房建設合法合規性問題整治的政策措施執行。
五、推進平臺共建與協同共享
加強信息互聯互通,依托自然資源智慧平臺系統,進一步健全完善湖南省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信息平臺,與湖南省自建房綜合管理平臺、湖南省市縣批準用地省級備案系統、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等互聯互通,實現農村村民住宅的新建及改擴建申報、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和規劃許可、不動產登記等信息共享集成,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控,支撐全省自建房建設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部門業務協同共享,實現"平臺之外無審批,平臺之內全監管"。
六、強化監管執法,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線
(一)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加強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居民自建房批后監管、日常巡查,加強建設實施過程中的抽查、檢查,發現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并及時移交城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處理,并做好相關移交記錄。
(二)加強重點督察。將涉及居民自建房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納入自然資源督察范圍,省自然資源廳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對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重點督察。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