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 發布時間:2025-04-03
關于開展申報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代表性項目的通知
縣直機關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非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建設,弘揚本土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有關規定,衡東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將開展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規定。
2.具有較為突出的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
3.具有鮮明特色,在衡東縣行政區域內或在更大范圍內有較大影響力,有我縣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4.具有在一定群體中的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歷經三代以上傳承(中間未斷代);
5.代表性項目由保護單位申報。保護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具備該項目相對完整的資料,具有實施該項目保護規劃的能力和開展傳承展示活動的場所,并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并實施該非遺項目保護計劃,每年向文化主管部門報告項目保護情況;
(2)全面收集、保管該項目的實物、資料,并登記、整理、建檔;
(3)培養和推薦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4)保護該項目所依存的場所;
(5)組織開展該項目的研究和展示、展演活動;
(6)配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
二、申報程序
縣文旅廣體局根據申報單位的意愿,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并公示,然后上報縣人民政府審批通過。
1.申報。遵循自愿申報的原則,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向衡東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提交申報材料。2025年5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初稿1份提交至縣文旅廣體局文化遺產保護股。
2.初審。縣文旅廣體局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遴選出基本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名單,并對申報材料提出修改意見,退回各申報單位補充修改。修改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0日,在此期間內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進入后續評審程序。
3.評審。擬2025年7月15日前,縣文旅廣體局組織專家對修改后的申報材料開展評審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原則提出推薦名單和審核意見。
4.公示。縣文旅廣體局將審核后的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天。
5.認定。縣文旅廣體局將公示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后予以公布。
三、申報材料要求
正式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五份,電子版申報書、申報視頻、申報輔助材料用U盤存儲隨紙質版提交。
1.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基本信息,建議保護單位,項目保護計劃,傳承人、傳承群體同意申報及參與保護工作聲明書,專家評審委員會論證意見,縣文化行政部門意見,授權書(詳見附件1)。
2.輔助資料:申報音視頻、圖片、證明材料,以及其他歷史有關資料等(具體要求見附件2)。
3.申報單位請在申報時間截止前報送申報材料,凡不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將不予受理。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材料請自行備份,一經提交不予退還。
聯系單位:衡東縣文旅廣體局文化遺產保護股
聯 系 人:羅海宇 電 話:0734-5223078
郵 箱:20410667@qq.com
衡東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2025年4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