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發布時間:2024-05-10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全縣各級政府、行政機關,經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
第二條 全縣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組成考核小組,具體負責對全縣信息公開的考核工作。
第三條 信息公開的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 信息公開考核的標準是:工作機制完善、責任明確;公開內容齊全、重點突出;公開形式靈活多樣,場地大眾化;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監督措施有力,績效突出;工作成效顯著,群眾滿意。
第五條 信息公開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工作機制。包括成立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制定《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形成各級領導對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的工作格局。
2、公開內容。包括公開內容規范,齊全、重點突出,將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縣別開來,公開內容要及時更換。
3、公開形式。包括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公開,公開場地公眾化。設立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設置電子觸摸屏、利用新聞媒體公開、信息通報會、定期印發公開資料等形式公開,以黨政門戶網站為主要載體,并創造條件逐步實現電子信息。
4、工作制度。包括公開辦事制度、首問責任制度、掛牌制度、領導接訪日制度、反饋制度和備案制度等。
5、監督措施。包括信息公開監督小組真正開展工作,聘請信息公開監督員,設立意見箱,投訴電話和意見登記簿,建立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6、工作成效。包括方便基層和群眾辦事,辦事效率得到提高,權力運行得到較好的制約監督,消極腐敗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經評議群眾對信息公開工作滿意等。
7、全縣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規定的其它考核內容。
第六條 信息公開考核列入縣政府序列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及鄉街年度重點工作考核,由縣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縣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提供考核依據。
第七條 信息公開考核結果將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年度實績考核以及領導干部職務晉升、實施獎罰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 信息公開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平時考核隨機進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進行。
第九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被考核單位就本年度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考核小組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實地察看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小組提出初步考核意見,全縣信息公開小組對考核情況進行集中核實和評定,確定考核得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