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發布時間:2024-10-14
衡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東政辦發〔2023〕22號
關于印發《衡東縣政府網站運行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省市駐縣單位:
《衡東縣政府網站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衡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衡東縣政府網站運行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衡東縣政府網站(以下簡稱縣政府網站)管理,確保政府網站高效、安全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政府網站板塊主要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工作機構組成,是通過互聯網向社會提供政務服務、落實信息公開、促進政民互動的重要平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縣政府網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活動。
第四條 縣政府網站的主要任務是: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展示衡東形象,發布各類政務信息,提供公共服務,加強與公眾互動交流等。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縣政府網站的域名為:www.hipisoho.com,網站名稱為:衡東縣人民政府。
第六條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網站主辦單位,具體承辦單位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網站欄目策劃、內容組織、信息發布和日常運行維護監管等工作。
第七條 縣政府主網站要加強與各部門子網站的整合,依托政府主網站資源建設完善子網站,采用統一標準,促進信息整合、資源共享。從事網站運行管理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
第八條 各鄉鎮、各單位應將政府網站建設納入本地本單位的重要工作,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并配備專機、專人,做到定崗、定責,切實做好網站日常管理和更新維護工作。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第三章 信息保障與管理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縣政府網站上發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損國家利益、政府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論。
第十條 實行嚴格的上網信息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把關。縣政府網站上的信息發布,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三審制度",建立相關臺賬,確保信息發布準確、安全、有效。一般信息發布按"初審由信息編輯人員負責,復審由股室負責人負責,終審由分管領導負責"的程序發布。
重大信息發布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后發布,主發布單位應提前與縣委宣傳、網信部門會商,終審通過后,由信息編輯人員進行信息發布,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準發布。
第十一條 縣政府網站應及時發布和更新下列信息:
(一)本地概況、政府機構設置、政府領導簡介。
(二)本級政府及政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
(三)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人事任免。
(四)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以及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
(五)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以及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管理服務類事項。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二條 各子網站信息審核、發布和更新由各部門參照本辦法自行負責。
第四章 政民互動
第十三條 縣政府網站應設置領導信箱、在線咨詢、監督投訴、意見征集等欄目,提供便捷的互動渠道,就社會關注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廣泛征求民意。
第十四條 縣政府網站接受網民提交的依申請公開事項,按問題所屬轉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需在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作出回復。
第十五條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加強"網上調查"功能的應用,制定問卷或調查表,開展網上調查。
第五章 網上辦事
第十六條 各鄉鎮、各部門結合各自實際,積極開展面向社會的網上辦事服務應用,為企業、公眾提供服務。凡有行政審批職能的政府部門、單位,都要將各項審批、注冊、登記事項的辦事流程、辦事表格、辦事依據、申報材料目錄、承諾辦結期限、辦事結果、聯系電話等信息組織上網,并實現辦事表格下載。
第十七條 已經建設審批事項管理系統的部門和設有辦事窗口、辦事大廳的部門、單位,要根據實際,逐步在網上建立申報與查詢窗口,為公眾、企業、單位網上直接提交辦事申請、查閱辦事結果提供方便,并逐步實施網上預審、網上審批。
第六章 網站安全
第十八條 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自查,排查網絡、數據庫、防火墻、業務系統、應用服務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主管部門每年組織一次政府網站安全檢查。
第十九條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保障網站24小時正常運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供服務,應及時向社會公告。縣委網信辦、縣公安局負責加強政府網站的網絡安全監管。
第七章 監督考核
第二十條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定期通報縣政府網站和部門子網站的內容更新、日常運維等情況。對定期通報發現的問題,結合省市通報情況,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報縣優化辦、縣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相關程序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未嚴格落實"三審制度"和保密審查,在縣政府網站發布的信息中存在涉敏、涉密和嚴重表述錯誤等問題,視情形對相關責任人采取通報批評、約談、紀律處分等問責措施,并納入相關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扣分。如被省市點名通報批評,加重處罰。對違反保密有關規定的,將嚴格按照保密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追責。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衡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