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湖鎮機構設置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基層宣傳工作、統戰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統計報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重要會務及機關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工作。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產業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商貿流通和農作物經濟、水利建設與管理、扶貧開發、動物防疫及鄉村振興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民政、社會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衛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軍人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編制實施村鎮規劃,指導實施國土資源、林政管理、造林綠化、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與生態破壞事件查處。
(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和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工作。
(六)基層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設置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指導村(社區)加強黨組織陣地建設。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選舉黨代表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社區)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督促落實以黨建促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
人大、紀檢監察、人武部和群眾團體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