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鎮機關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基層宣傳工作、統戰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統計報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重要會務及機關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設置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指導村(社區)加強黨組織陣地建設。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選舉黨代表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社區)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
(三)經濟和生態辦公室。負責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產業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商貿流通、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負責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與生態破壞事件查處。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民政、社會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衛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軍人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平安法治、信訪維穩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和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抗旱、減災、消防、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工作;承辦12345政務熱線相關工作。
人大、紀檢監察、人武部和群眾團體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鎮管理的事業單位
(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科級)。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水產、移民、農業開發、鄉村振興、經營管理、供銷、職責范圍內的農村住房建設等方面的公益服務和相關應急事務工作。
(二)便民服務中心。負責鎮政府及縣級部門下放或委托的相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民政、助殘、社會保障、文化旅游、科級、教育、體育、公路、交通、衛生健康、民族宗教等便民服務和相關應急事務工作。
(三)自然資源和村鎮建設事務中心。負責編制實施村鎮規劃、村莊規劃,國土空間用途管控,職責范圍內的農村住房建設等公益和相關應急事務工作。
(四)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農村、文化旅游廣電體育、交通運輸、林業、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法律法規授權、縣級部門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執法權。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鎮政府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建立與縣級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